*ST椰岛6月14日晚公告,财通证券诉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君盛、冯彪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财产保全事项,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于6月14日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轮候冻结东方君盛持有的*ST椰岛股票93410473股,冻结期限为3年。(吴科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