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20年将基本形成 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刘丽靓 2018-07-03 15:22: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7月2日,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出台《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意见》聚焦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节能环保等四方面:一是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到2020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建立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并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二是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三是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0年底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份,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以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率先完成改革任务。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动态调价机制。明确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调价的原则和目标,强调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政策,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是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峰谷电价形成机制以及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和相关环保业发展。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各类绿色价格政策。(刘丽靓)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