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今日公告,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泰达控股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宝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武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黄山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高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遵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根据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将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保持不变的原则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前,泰达控股持有公司32.9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国资委持有泰达控股10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泰达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变,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5 年至2017 年,泰达股份环保产业分别实现收入34559.41 万元、46299.98 万元和49161.00 万元,实现毛利润15541.19 万元、17522.78 万元和19112.31 万元, 虽然实现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比重只有3.58%、2.96%和 2.58%,但毛利润贡献分别占公司毛利润总额的19.72%、16.99%%和17.98%,环保产业已成为利润贡献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方面表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在全国的布局,进而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公司在国内环保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增强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与品牌影响力,进而提升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同时,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环保业务领域的项目承揽和全流程服务能力,抢占环保领域市场份额,优化公司未来环保产业布局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