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风险公司和风险事项并行推进
“年报事后审查一直是深交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的‘重头戏’。”在5月15日深交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及深市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监管有关情况,新闻发言人陆序生做出了上述表示。
截至5月11日,深交所已向上市公司发出2017年年报问询函近250份,累计关注问题3000多个,其中在官网公开近130份,公开比例超过50%,公开比例明显高于去年同期。
发言人介绍说,今年,深交所在年报审查中更突出风险导向,从风险公司和风险事项两条线并行推进,主要体现为‘四结合’。他口中的“四结合”是指,提前部署和精准监管相结合,日常监管与年报监管相结合,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智能监管与传统监管相结合。
针对经营困境、大股东凌驾于上市公司内控之上、现金流紧张、资产负债率高企、重组业绩承诺履行压力大、股权争夺不休等问题的高风险公司,深交所围绕发现问题、揭示风险这一目标展开监管,对高风险公司的监管切实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秉承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在高风险公司的审查中下深功夫、下透功夫,以达到揭示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