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公司试点将扩容专家称有三大看点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杜雨萌 2018-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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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对下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六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强调,突出抓好改革授权经营体制。要选准试点,在组织架构、运营模式、经营机制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取得实效。

“作为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直是本轮国企改革中的重头戏。”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无疑将发挥重要作用:一是能够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能够让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相互分离,实现国有资本的市场化运作;三是有助于各个主体明确责任,并强化监管。

事实上,自2014年以来,国资委共选择了10家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其中8家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2家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此外,各地方国有企业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数量也已达到89家。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今年7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稍早前告诉记者表示,国资委正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情况,抓紧完善中央企业改组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工作方案,并研究将更多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纳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范围。预计力度将不小于第一批。

那么,下一批两类公司试点扩容会有哪些看点呢?

付一夫认为,能否进一步发挥投资公司的优势,在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做出更大成绩;能否进一步实现权力下放,将经理层成员选聘、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职工工资总额审批等事项更多地授权给企业与各个分公司来承担;能否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的市场化运作,比如通过基金化运作撬动社会资本,引导国企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国有股权阳光流转等预计会成为主要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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