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一日连发19封监管函严查财险“失序失真失效”问题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婷婷 2018-02-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昨日,针对备案产品不合规等问题,保监会集中披露19封监管函,还撤销1家公司两股东的增资许可。

在近日召开的2018年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会上,保监会揭开了财险市场更多的问题,如产品背离本源、经营管理激进、市场竞争失序、经营数据失真等。种种迹象表明,“从严治理,从重问责”依然是今年的监管整体思路。

19家机构齐领监管函

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履行承诺、体现价值的载体,也是保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自保险产品销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后,市场上的违规产品频频闪现。

保监会13日披露,前期84家财险公司在自查整改阶段自查产品161928个,发现问题产品8495个,清理注销“僵尸”产品10667个。结合公司自查整改情况及日常监管情况,保监会选取部分财险公司作为检查对象,对在用备案产品进行随机抽查,发现19家被检查对象存在问题产品1672个。

上证报记者查阅相关监管函发现,涉事主体包括建信财险、富德财险、日本财险、信达财险、安华农险、平安财险、诚泰财险、珠峰财险、中航安盟财险、紫金财险、长江财险、长安责任财险、中原农险、安信农险、安心财险、浙商财险、人保财险、泰康在线财险、华泰财险等19家公司。

针对发现的问题,保监会向上述19家财险公司下发监管函,对问题产品责令停止使用,并对其中情节严重的10家公司要求在3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从监管函内容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产品命名不规范、条款表述不清晰、违反保险原理或保险法规定、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作明显标示、条款适用标准引用错误、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调整范围无上限、险种分类错误等问题。

保监会解释,上述问题反映出部分公司在产品管理方面主体责任缺失,开发设计合规意识薄弱,产品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开发创新机制不完善,甚至对保险产品本身保障功能理解不到位。有些公司将产品创新错误理解为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创新主要为了吸引眼球、制造话题,忽视了保险产品本身的保险保障功能作用;还有些保险产品定价不合理,没有遵循精算原理,费率调整随意性较大,预定损失率和费用率倒挂,个别产品费用率高达90%,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加强产品监管力度,从产品开发、准入、监管、退出全流程加强财产保险产品监管,建立产品审核档案,对违法违规的问题产品坚持强制退出,对情节严重的公司停止申报新产品。

财险被批“失序失真失效”

事实上,财险市场存在的问题绝不限于产品领域。在监管工作会上,保监会还历数了财险市场更多的问题,包括经营管理激进、市场竞争失序、经营数据失真、公司治理失效、合规意识淡漠、内控薄弱、激励机制扭曲等。

有些公司存在承保理赔数据虚假、经营费用虚假问题,有些公司存在偿付能力虚假、资本信息虚假等问题,严重损害投资者和广大消费者利益,也导致监管政策难以落实到位。

记者获得的一份数据显示,2017年农险现场检查中抽查农险承保理赔档案5.6万笔,发现问题档案4.3万笔,存在问题的比例高达77%。

保监会指出,财险市场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有的公司决策机制缺乏制衡,内部股权斗争激烈,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少数公司对依法合规经营的要求根本不重视,总想打监管政策的擦边球,重视市场规模,轻视市场规范,追求私利不顾公司和公众利益,游走在违法违规边缘等。

关于下一步的财险监管,保监会强调四个“坚持”:坚持以加强产品监管为切入点,切实防范风险;坚持以治乱象为抓手,重塑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提升财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坚持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关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