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陈丽湘
津滨发展(000897)的一份公告,再一次让市场关注渤海钢铁集团的破产重整事项。
津滨发展9月5日晚间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对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6198.33万元,逾期应收账款为6198.33万元。受债务人重整事项影响,轧三钢铁可能不能如期全额偿还应收账款,公司预计存在可能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
此前8月2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天津冶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冶金集团”),及下属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简称“轧三钢铁”)等19家企业的重整申请。由于津滨发展与轧三钢铁存在业务往来,因此津滨发展是此次重整的债权人之一。
9月5日,津滨发展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要求公司需于10月26日之前申报债权。
据了解,轧三钢铁是天津冶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钢压延加工、黑色金属铸造、机构性金属制品等。津滨发展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自2010年开始,津滨发展与轧三钢铁开展长期钢材、钢坯、矿粉等贸易购销业务。
据了解,此次重整包括天津钢铁、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铁集团”)、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冶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国企,共涉及其旗下四十多家下属企业,这些企业属地多为天津市或河北省。
此前2010年7月,在行政力量的推动下,上述这四家大国企共同组建成了渤海钢铁集团。作为曾经的世界500强企业,渤海钢铁集团在2015年行业低迷时爆发债务危机,两年多后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目前涉及渤海钢铁重整的债务人数量还尚未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不过公开信息显示,已有多家债权上市公司收到法院的通知书。
除津滨发展外,天津银行、冀中能源此前也相继发布公告称存在坏账的风险。
渤海钢铁系企业与冀中能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颇多:天铁集团的核心子公司天津铁厂,曾是冀中能源的客户,曾向冀中能源或其子公司购买煤炭或焦炭产品;天津铁厂也是冀中能源控股子公司金牛天铁的股东,持股50%;天津铁厂的控股子公司崇利特钢也曾是集中能源的客户(如今的债权人)。
截至7月底,冀中能源及下属公司对天津铁厂、崇利特钢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达12亿元,已计提坏账损失2.23亿元。
9月4日,冀中能源公告称,如果公司或下属公司对这两家公司的债权,因其破产重整而不能全部收回,公司利润将受到相应影响。目前,天津铁厂、崇利特钢破产重整方案尚未出台,因此此次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估计。
资料显示,冀中能源2017年的净利润为11亿元,今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为7亿元。也就是说,如果此次渤海钢铁集团破产重整对冀中能源的最大影响,将导致冀中能源一年的利润“血本无归”。
除冀中能源和津滨发展外,天津银行(1578.HK)不久前也曾发布公告称,预计渤海钢铁集团将不能如期全额偿还债务,已加提拨备覆盖风险,这将对其2018年的财务结果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