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吴通控股后,又有一家上市公司对乐视方面的应收款进行坏账计提。
达华智能今日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表示,截至2017年末,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锐显”)对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下称“新乐视智家”,原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46亿元,且因债务人新乐视智家及其控股股东乐视网存有大量因资金短缺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信息,有明显减值迹象,公司拟单项计提该应收账款15%的坏账准备,计2193.43万元。
对比达华智能去年三季报中对2017年全年经营业绩的预测,公司当时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区间为1.19亿元至1.99亿元,变动幅度在-25.00%至25.00%之间。此番计提的影响可谓不小。
对这笔坏账,金锐显与新乐视智家早在2018年初就已采取相应措施,并签署债转股协议。据达华智能1月4日公告,截至2017年12月25日,新乐视智家对金锐显的到期货款为1.46亿元,双方约定,金锐显将上述到期债权及现金377.14万元,共计人民币1.5亿元,投入新乐视智家,成为新乐视智家本轮增资最终完成后持股1%的股东(最终以新乐视智家工商变更为准)。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今日也对上述债转股事项出具专业意见,并在意见中表示,虽然金锐显与新乐视智家已签订债转股协议,但该协议尚未达到约定的生效条件,也未进一步签署《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因此,至2017年末,债转股尚未完成,该应收款项不能进行债转股的会计处理,仍应作为应收账款列报。
另一方面,达华智能2015年度向金锐显原股东发行股份购买金锐显100%股权,同时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此番坏账计提不排除将影响到金锐显原股东此前业绩承诺无法达成的可能。
据公告,金锐显原股东对金锐显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承诺分别为不低于6600万元、7590万元、8728.5万元。达华智能方面表示,如触发业绩补偿,则公司会严格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要求金锐显原股东履行补偿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