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8月14日晚公告,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安徽证监局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常佳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