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监管办法发布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彭扬 2017-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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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15日发布《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三家银行业务持续发展、经营区域的不断扩大,业务复杂程度也在日益提高,风险管控任务日益艰巨,尤其是部分海外业务也面临一些风险和薄弱环节。全面构建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监管规则体系,制定专门办法,是适应三家银行改革发展的需要。

构建资本约束机制

银监会政策银行部主任周民源指出,《办法》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六方面:“一个定位,四项机制,一个强化”。一是明确坚守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定位。要求三家银行依托国家信用、围绕国家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发银行重点发挥中长期的投融资作用,加大对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进出口银行重点支持外贸发展、对外开放、国际合作和走出去等。农发行主要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二是建立资本约束机制。三是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四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五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六是强化依法监管。

具体从建立资本约束机制来看,银监会政策银行部副主任徐庆宏表示,这一轮三家银行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构建资本约束机制。加强对三家银行的资本监管,主要目的是推进三家银行提升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国民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办法》就资本监管的内容重点强调了四方面要求。”徐庆宏表示,一是建立资本约束机制。三家银行要结合自身的风险管理状况、业务特点、外部资本监管要求,建立资本管理的制度、流程、政策,以确保三家银行通过自身的资本能抵御和防范各种风险。二是制定资本规划。三家银行要制定中长期的资本规划,合理确定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确保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三是建立资本评估机制。《办法》要求,三家银行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内部资本评估。四是建立资本补充机制。《办法》要求,三家银行建立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要求银行建立内源性、外源性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动态、可持续资本补充机制。

周民源表示,三个《办法》的落地实施将带来四方面益处。第一,有利于构建我国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监管规制体系和依法行政机制。第二,有利于规范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监管的标准、程序、行为,增强有效监管的能力。第三,有利于促进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持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稳健、可持续的发展。第四,有利于推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战略和薄弱领域,支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贡献。

此外,在完善三家银行的公司治理方面,银监会政策银行部副主任韩冰指出,三个《办法》对公司治理方面的要求主要突出了四个特点:一是把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二是构建两会一层治理架构。考虑到三家银行的董事会已经代表了全部股东的利益,所以三家银行均不设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构成两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架构。三是增设部委董事。部委董事是三家银行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是完善三家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办法》强调部委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四是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

加强内控管理

“作为现代银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内控机制对于银行机构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韩冰表示,为引导三家银行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作用,《办法》要求三家银行练好内功,加强内控管理,在《办法》里主要体现为五个“强化”:一是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建立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内部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业务部门组成的分工合理、相互制约、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健全符合业务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落实内部控制管理责任制。

二是强化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结合各银行的业务特点,


按照内控先行的原则,对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制定全面、系统、规范的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强化流程管理,确保规范运营。

三是强化内控管理评价。要求持续开展内控合规评价和监督,强化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强调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

四是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分支机构和人员管理,督促各级员工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对基层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的有效性。

五是强化严格问责和处罚。对于违法违规、违反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银行要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严格问责,监管部门也将视情况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风险管控上,三个《办法》也提出了四方面主要内容。徐庆宏表示,一是要求三家银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二是要求三家银行建立垂直独立的风险管理架构,三是要求三家银行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四是要求三家银行突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

提升海外业务风控能力

对于海外业务风险,周民源表示,近年来银监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战略,引导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充分运用自身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功能,积极服务好“一带一路”的倡议,服务好国际产能合作,服务好企业“走出去”,也督促银行机构在服务过程当中,要管控好风险,要提升自己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尤其是国别风险的管控能力和水平。

针对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海外业务面临的一些重要方面、薄弱环节,周民源表示,要求两家银行必须严格遵守银行业监管的审慎规则,落实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机构境外运营风险管理和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风险防控相关的监管要求,特别要强化国别风险、合规风险和境外贷款风险管理。

周民源进一步指出,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金融机构走出去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境外业务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加强跨境监管协调和合作,搭建起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企业“走出去”、国际产能合作方面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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