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而言,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是绝不能碰的三条“高压线”。这也是对所有资本市场参与者最基本的要求:不能干违法违规的事情。
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是资本市场上较为高发的行为。在证监会公布的2017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这三类违法案件高达16起,其中,虚假陈述7起,内幕交易6起,操纵市场3起。另外,根据证监会通报,2017年,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三大类传统违法案件合计立案203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65%。
以内幕交易为例, 2017年内幕交易平均案值超过3000万元,7%的案件涉案金额突破亿元,超过70%的内幕交易获利,最高收益4000余万元。从内幕信息看,并购重组仍是内幕交易重灾区,利用高送转、重大亏损等业绩类信息从事非法交易案件多发。从涉案主体看,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直接交易仍占40%;内幕信息泄露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知情人子女就读学校校长、银行审贷人员、市场掮客、开办企业所在地党政干部等。
值得关注的是,网络社交工具的普及客观上为内幕信息在亲属圈、朋友圈、同事圈等多种熟人圈内多层多级多向传递提供了便利,形成一批窝案串案。统计显示,超过25%的案件涉案主体在3人以上,最多7人同时被查。
笔者认为,不管是对虚假陈述、操纵市场,还是对内幕交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出重拳打击,其目的都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回归价值投资理念。
日前召开的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提出,要“持续强化稽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强有力的稽查执法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是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基本保证,是建设资本市场强国的必由之路;是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是一线监管形成威慑的“牙齿”。同时,强大的执法态势,也会对各种金融乱象起到强有力的遏制作用,有效震慑证券期货市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还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一盘棋”,要严打、严查,更要严惩。比如,要按照重典治乱、猛药去疴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提高对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量刑标准。
对各类资本市场参与者而言,一定要吸取经验教训,严守各条碰不得的“高压线”,依法履职,树立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思想,把上市公司规范与发展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