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监局:
去年对54家机构
罚款达1666万元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18日,新疆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寿在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7年,新疆银监局共对54家机构和110名银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罚,罚款金额达1666万元,处罚数量和金额均是上年的4.6倍。同时,通过暂停业务、限制股东权利等一系列监管组合拳,对违规机构和个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王俊寿介绍,为了坚决治理金融市场乱象,新疆银监局以“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专项治理为契机,通过加强监管信息收集、日常监管分析、风险评估和监管评级等方式加大风险识别力度,妥善运用审慎会谈、风险提示和“窗口指导”等手段,多措并举,切实做到风险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数据显示,2017年,对非现场监管中发现问题,新疆银监局发出各类风险预警112次,其中,发出风险提示书(函)30件,专项风险提示监管会谈36次,并利用“窗口指导”、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等多种方式为机构提前拉响风险“警报”,掌握风险处置主动权,实现“关口前移”。
通过“刚柔并济”,多措并举,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规意识显著增强,主要风险得到缓释。截至2017年10月末,重点整治网贷机构规模由整治前的45.25亿元下降到17.12亿元,存量不合规业务规模由34.72亿元下降到9.86亿元。交叉性金融风险有所下降,资金脱实向虚势头得到遏制,截至11月末,新疆银行业同业资产负债占比“双降”。2017年,辖内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行理财产品3780只,理财规模比年初下降10%,对金融机构委托贷款降幅20.26%。据统计,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2015年至2017年三年发现(暴露)的案件总和与2014年案件数持平。
王俊寿表示,2018年,新疆银监局将认真贯彻银监会工作部署,突出“监管姓监”,将监管重心定位于防范和处置各类金融风险,而不是做大做强银行业,以敢打必胜的决心,打响治理乱象“雷霆行动”,采取全体起立、强制休假、有序轮岗、飞行检查等多种手段,针对整治重点,开展地毯式排查、立体式评估、滚动式检查、交叉式督查,以评估检验质效,以检查锁定问题,以督查确保真实,以整改促进规范,形成“整改-评估-整改”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