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三定方案终落地 内部调整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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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原保监会、原银监会合并后,银保监会的人员、部门调整就一直为众人所关注。据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方案”),已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并于8月14日正式实施,8月22日进入银保监会内部发布流程。其详细内容也开始在业内流传。

人员调整

三定方案显示,银保监会机关事业编制925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其中,上述4个首席官均为新设职务,而银保监会不再设置主席助理一职。

目前,银保监会主席为郭树清。副主席共有7名,分别为王兆星、陈文辉、黄洪、曹宇、周亮、梁涛、祝树民。

对比三定方案,目前的副主席人数比编制中多出3名,具体人员将如何调整尚不得知。

而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的人员编制分别为650余人和400余人,对比三定方案,缩减编制约100余名。

部门及职能调整

除人员调整外,三定方案中的部门、职能也有很大改变。在两会整合前,原银监会共设有24个内设实职部门,原保监会有15个内设实职部门。此次三定方案中,则通过新增、分拆、撤销、合并与保留等多种方式,最终定为“26+1”的新格局,即26个监管职能部门和1个机关党委。

其中,保留了14个部门,分别为原保监会的4个部门: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人身险保险监管部、保险中介监管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以及原银监会的10个部门:普惠金融部、创新部、政策银行部、大型银行部、股份制银行部、城市银行部、农村金融部、信托部、非银部、处非办。

详细看原保监会保留下的4个部门,职能都有所增加:

财产保险监管部新增了承担财产保险、再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的职能。

人身险保险监管部新增承担人身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的职能。

保险中介监管部新增承担保险中介机构的准入管理职能。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新增承担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准入管理、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的职能。

另外,此次三定合并产生的10个部门为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治研究局、法规部、非银行机构监察局、银行机构监察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国际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部、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统计信息与风险检测部、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

最为瞩目的新增部门为重大风险事件与保险业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和股权与公司治理部。

其中重大风险事件与保险业案件处置局的职能为:拟定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规则;组织协调银行业和保险业重大、跨区域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检查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公司治理监管部的职能为:拟定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协调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监管;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开展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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