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杠杆玩家深陷危局 民间配资夹缝寻生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杨洁,吴科任 2018-04-13 11: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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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民间配资,在证券市场素有助涨杀跌的“功效”。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场外配资推波助澜。但在结构性行情下,不少中小股票流动性不足,致使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链条断裂,面临出局。

在金融脱虚去杠杆的背景下,配资杠杆不断下行,有的配资公司开始考虑转型。“走向一级半市场可能成为趋势。未来更多需要资产端发力,帮助客户寻找优质资产,完善其并购逻辑成为方向。”业内人士表示。

成本为王

“现在就看谁的成本低,扛得住就活下去,扛不住就死。”从事配资业务的李度(化名)在中国证券报记者面前叹了一口气。

李度是一位75后,在上海一家机构做合伙人。除了主动投资管理,配资也是李度所在公司的常规业务。2017年以来,他们收缩了A股的主动投资,只做港股的主动投资,经营重心转到配资业务。

与其他民间配资公司不同,李度所在公司不做小散的生意,专给大股东做配资,起配金额至少数千万元。据李度介绍,他们公司聚集了不少牛散,配资规模多达几十亿元。

2017年4月以来,A股市场频频上演“闪崩”,不少庄股、壳股闪现其中。李度认为,在结构性市场行情下,中小票缺乏流动性,股价下挫,大股东找不到对手盘,资金链无法循环,于是“闪崩”也就来了。

据李度介绍,不少大股东通过高杠杆买壳,买完壳就去做股票质押,质押来资金后炒自己的股票。比如,大股东持有的股票市值是20亿元,质押后得到10亿、12亿元资金,然后将这些资金以1:3或1:4杠杆配资,获得40亿-50亿元资金。通过资金推动筹码集中进行控盘,托高股价。

一旦此类股票的流动性陷入长期低迷,参与主体将面临巨大的成本开支。“对倒要成本,市场资金多时,自买自卖占比在20%-30%,稍微倒一倒,不会太难看。”李度表示,对倒成本包括佣金成本、印花税成本、资金占用成本。此外,还有质押成本和配资成本,前者年利息7%-8%,后者为12%-15%。

“基本面的改观以及对股价的推升效应跟不上高杠杆的资金成本,资金成本及期限的错配,在市场不好的情况下容易被放大,并形成恶性循环。”李度直言,一些公司大股东现在很困难。

除了基本面及市场风格变化等因素,部分公司股价暴跌可能与前十大股东存在信托产品有关,尤其是单一信托产品。“不少通过配资的资金去举牌,都会用信托去做产品。”李度坦言。

李度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在金融强监管下,杠杆资金来源受到极大限制,现在对信托产品管得特别严。“过去信托产品杠杆可以做到5倍甚至更高。现在杠杆比例大于1:1的信托产品都要降下来,60%的信托户要被清掉。信托账户很残忍,约好的时间不给钱,就要强平。很多人找我们询问能不能接。这也显示出市场还没见底。”

一位资深信托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信托配资存续项目的杠杆过高,后续到期就不能再延期。我们会提前通知客户,大股东要想办法用其他方式来接,或者将由信托平仓。当然,这些都是个股释放风险,不会形成系统风险。”

李度认为,近期局部性市场调整的重要标志就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爆仓频繁出现。壳价跌到合理区间,也是市场真正出清的时点。“在全流通时代,大股东走到台前,搭配或明或暗的配资杠杆,股市一时间风起云涌。但潮起潮落,过去的因造成今日的果,成败皆杠杆。”

灰色地带

靳伟(化名)是杭州一家配资公司的销售总监,四个月时间换了三个做配资业务的“东家”。靳伟先后给中国证券报记者发来三张不同的名片。其中的一张名片显示其任职机构为上海瑞蔓资产管理公司(简称“瑞蔓资本”)。这家机构涉嫌为绿庭投资举牌方上海炳通提供场外配资。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取的绿庭投资股东名册显示,在被上海炳通举牌前3个月的新增股东中,三个国民信托管理的产品大举买入,最高时合计持有绿庭投资超过1000万股。随后,针对绿庭投资董事会的改选议案,三个信托产品和举牌方上海炳通都投了反对票。据了解,这三个信托产品的委托人为郭文风和曹晗。曹晗是瑞蔓资本的股东,亦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靳伟介绍,公司配资2017年8月时最高提供10倍杠杆,2017年9月降到9倍,2017年12月时降到5倍。2018年3月以来,“正常配资2-3倍杠杆,上证50标的可做4倍以上”。

正规配资公司的盈利模式相对简单,主要是息差,有时会有收益分成或顾问费。李度表示:“一般月息一分二,有的大股东(月息)一分也可做。但是,如果有收益,要加10%的分成。资金成本8到10个点。”

“场外配资属于灰色地带,总有一些人瞄准空当玩猫鼠游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2015年证券市场大幅调整,场外配资引发广泛关注,证监会对场外配资进行了数月清理整顿。但从目前情况看,难以杜绝这种行为。刘俊海表示,“做配资的往往不是正规金融机构,当然也没有许可牌照。”

盈科全国财富管理法律服务中心执行主任李魏律师介绍,场外配资又叫民间配资,“法律对场外配资并无禁止性规定,场外配资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如果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但这并不影响证监会依据部门规章对其进行监管。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游走于灰色地带,李度自有一套“行为规范”。比如,不碰价格处于高位的股票,不做生客,不做上市公司信用贷暗保等。在去杠杆的背景下,李度也在考虑转型。“考虑往一级半市场走。比如,做并购基金、股权基金。这是配资公司的一个趋势。未来更多需要资产端发力,帮助客户寻找优质资产,完善其并购逻辑。”

刘俊海认为,“从防范金融风险、让金融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让资本市场对投资者产生财富效应的角度看,不应该支持场外配资。这一方面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参与场外配资的主体更要慎独自律。行业则加强自律,监管机构方面应形成合力,消除盲区和真空地带。”

李魏认为,场外配资对证券市场泡沫产生及风险集聚有推动作用,但也体现了民间资本对证券市场的投资需求。“资金本身并非风险产生的根本因素,打击虚假信息、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不法行为才是根本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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