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5月24日晚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撤销<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年处置30000吨高浓COD废水)环境影响报告书>等项目环评批复的决定》。公司表示,截至2018年4月30日,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投入8287.72万元,此装置尚未正式运营,公司目前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暂无法预计此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还撤销了《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固态发酵菌剂肥科及液态发醇菌剂肥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污染防治专项的审批意见》。公司表示,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