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将全面启动
非电网企业资本最低占20%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最近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引入非电资本,充分发挥市场管理委员会作用。
《通知》要求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股东要来自各类交易主体,非电网企业资本股比应不低于20%,并鼓励电力交易机构按照非电网企业资本占股50%左右完善股权结构。
“从交易角度来讲,这一政策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电力市场化的改革。”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政策研究部主任彭澎在接受上证报采访时说。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这一举措有利于推动电力市场的多元化,而且有助于民营企业参与电力体制改革。”
目前,全国只有8家电力交易中心为股份制公司,其他电力交易中心仍为电网企业全资子公司。而《通知》要求各地都应实现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股份制改造将改变电网完全控制电力交易机构的状况,给非电网资本进入的机会。” 彭澎说。
《通知》还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市场管理委员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彭澎表示,管理委员会也是《通知》的一个亮点,类似于国外的独立监督机构,不同主体代表不同利益方,可以实现有效平衡。
按照《通知》安排,各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电网公司制定的股份制改造的实施方案应于9月30日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股份制改造工作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彭澎认为,这份文件能够看出中央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改革的决心。
近期,电力体制改革措施频出,除电力交易机构之外,增量配电网项目股比也有相应的非电网股比要求,而且改革试点项目总量已达320个。发改委近期出台的其他文件还明确今年要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用户发用电计划,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上半年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7912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