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普惠金融要建立多层次制度体系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王君晖 2018-08-06 16: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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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王君晖

发展普惠金融是新时代背景下应对市场新形势、新变化的战略支点,普惠金融的发展更需要银行业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8月5日,首届中国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峰会在人民日报社举行,来自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学界的权威人士共话普惠金融的发展,探讨了如何将国际经验与体现中国特色相结合,将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将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等话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扬表示,发展普惠金融一定要沿着正确的路,必须认真深刻了解普惠金融四大要点,并将其落实到工作当中。一是成本对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机构而言要可承受,不可承受不是金融,是扶贫,是财政,是社会公益;二是要甄别是否有真正的金融服务需求;三是有尊严的提供,强调市场机制,普惠金融必须是市场化的;四是提供适当的和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中国普惠金融促进会筹备小组组长、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表示,小微经济体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金融服务却是不充分、不平衡的,融资难长期没有根本改观。其根本症结在于现行以大中银行为主体、以服务大中型企业为目标、基于正规财务报表和充分抵质押物运作的金融体系,难以适应小微经济体的天然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发展普惠金融要进一步推动建立机构、技术、监管、服务和政策“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多层次、多类型普惠金融制度体系。

刘克崮建议,建立准公共性金融的财税政策引导体系。准公共金融具微利、包容、财务可持续、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政策适度支持相结合的特点。制定时应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减少贴息、担保、增长奖励等,增加负作用较小的减免税、坏账风险分担等政策;二是在研究和制定政策时,减少使用“三农”“涉农”等过于宽泛的概念,多使用“贫困农户”“普通农户”等精准概念;三是在界定政策适用范围时,由以批准机构划界转向以机构服务的对象、层次划界。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践行服务经济实体,助推普惠金融发展,在宏观政策层面、实践操作层面、完善服务政策层面上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在论坛上,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芳表示,当前形势下银行业普惠金融的发展,在解决特定人群和边远金融服务的方面还有不足,提高普惠金融发展的质量,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方面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注重从以下方面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

一是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平衡,确保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下沉服务重心,聚焦小微、“三农”薄弱群体,努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用心、用情、用特色金融产品与农户和小企业良性互动。

二是加强各方联动与环境建设,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要优化完善差异化监管考核政策,聚焦考核重点,相关部委、各级地方政府继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

三是攻坚“最后一公里”,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把融资融智相结合,变输血为造血,因地制宜、把金融扶贫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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