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正式发布施行的资管新规,虽然并未对REIT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造成直接影响,但明确规定资管产品仅允许一层嵌套,因而对REITs的投资人形成了严格限制:由于双SPV(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结构的私募资产证券化产品自身结构中已经包含一层嵌套(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投资标的若为“银行理财产品”的话,则会形成多层嵌套模式,从而被资管新规所禁止。故此,新规颁布后此类私募产品如何对接银行理财资金将成为限制REITs发展的一大因素。另外,私募资产证券化产品还必须遵守杠杆比例、分级设置等规定,将不得对于投资比例高于50%的单一标的进行份额分级,这将改变当前私募ABS产品的结构模式。资管新规主要影响的是私募ABS,对于公募ABS影响较小,政策仍然鼓励银行通过ABS的形式进行出表。
总之,信托的资管业务要经受比较大的考验。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银行理财和表外业务收缩,信托的资金来源以及通道业务将受到比较大的限制,加上消除嵌套、控制杠杆和期限错配的监管政策影响,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势必大幅度缩减。从这一角度来讲,REITs在中国的发展也面临挑战。
新《公司法》在2006年1月1日修订生效,加上《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相关的税收规定,为REITs这种金融产品在中国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法律思维模式。虽然我国针对REITs的发展已经有过若干政策性探索,但是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之后,我们认为REITs作为一种在成熟市场广泛使用的投融资工具在中国的发展还面临较大的法律障碍,还需要进行比较细致的设计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