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辉:加紧制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监管配套制度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欧阳剑环 2018-05-21 13:27: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陈文辉19日在“2018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当前,银保监会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在加紧制定出台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代理人等一系列新的监管配套制度。同时,我国正在自主推进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偿二代建设,已在全球与美国RBC标准和欧盟偿付能力Ⅱ形成了“三足鼎立”局面,并向亚洲国家和地区推介。

“当前,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具有现实必要性。”陈文辉指出,一是从内部动力看,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经济发展需要金融开放强有力的支撑。同时,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将有助于利用好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更好地挖掘外资机构的特色金融服务,实现“以外促内”,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二是从外部环境看,国外发达经济体对外资金融机构很少设有数量化的准入限制,部分国家因其机构在华受到限制而对中资机构准入采取严格对等措施,使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发展受到影响。通过主动推动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境内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度,也有利于为我国金融机构境外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

与此同时,中国金融行业已具备扩大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陈文辉表示,一是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体系已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二是我国对国际金融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逐渐增大,三是我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管能力获得国际认可。

陈文辉介绍了当前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一是放宽外资投资和设立机构条件,二是扩大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三是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为确保上述对外开放措施及早落地,银保监会正在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同时在同步受理对接各项开放措施的准入申请。”

陈文辉指出,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将把握三项原则。一是把握扩大开放和防范风险平衡的原则,完善监管规章及配套制度建设。二是坚持稳妥有序、平等互利。金融对外开放部分措施可以先试点再推开,相关改革措施要谋定而后动,一旦时机成熟就坚决推行。三是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