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资投资运营平台未来将进一步扩围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杜雨萌 2018-08-01 10:07: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主持包兴安:7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专家认为,这意味今年将进一步扩大“两类公司”的试点范围。

随着《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的落地,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话题再度升温。目前,“两类公司”试点企业合计已达10家。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有进一步扩围的可能。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在2014年7月份,国资委选择中粮集团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随后,国资委于2016年又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新增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中国宝武集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这6家央企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并且选择诚通集团、中国国新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至此,“两类公司”试点企业合计已达10家。

除了央企层面外,在省级国资委中,也有多地改组组建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但不可否认的是,之前很多地方的做法,并没有明确区分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基于此,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职责和运营模式,以及对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的政府直接授权模式。

“此次《意见》中对于两类公司定位的进一步明确,无疑是最大的亮点。”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利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但由于之前对两类公司的功能定位并不是十分清晰,使得两类公司在开展国有资本运作时会面临一定的制约。如果不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其功能定位,对两类公司来说,不利于针对各自目标和不同产业,形成不同的产业路径和业务模式,同时也难免会出现越界运作甚至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而这也背离了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给予企业更大经营自主权的改革初衷。

吴琦预计,未来地方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数量会进一步增加。

吴琦建议,地方在组建试点时,一是要严格界定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形成不同的运营模式;二是要选择好试点行业和企业,充分发挥试点作用,总结试点经验;三是给企业按照权责对等、放管结合的原则,给企业充分企业授权。比如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和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要避免来自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