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4日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市场化评价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本次评价依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市场评价规则》进行,分为“机构素质及业务评价”、“投资人评价”、“其他市场成员评价”、“专家评价”四大类指标,并设置了减分项。评价对象为从事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的5家评级机构。根据评价结果,5家评级机构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为中诚信国际、上海新世纪、东方金诚、联合资信和大公资信。
市场化评价以评级质量为重点
据了解,本次评价中,交易商协会组织了120家市场成员代表及43名市场专家,对各评级机构的业务素质、评级结果质量、评级报告质量、评级服务质量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其中投资人和来自投资机构的专家数量为82个,评价指标权重合计70%。
信用评级是关乎债券市场发展环境的重要基础性安排,是由独立的评级机构对影响评级对象诸多信用风险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就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及其偿债意愿进行的综合评价,在债券市场起着风险揭示和定价参考的功能。特别是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违约的常态化,信用评级的作用更为凸显。
但由于评级机构一般采取发行人付费模式,且不同于国际评级机构上百年的发展历史以及受评对象违约数据积累验证,我国的评级业发展时间较短,债券市场的违约也仅是近几年才开始出现,评级机构为获取市场占有率更倾向于给予较高的级别,市场自身的声誉机制约束难以起到有效的作用。
以投资者为主导的市场化评价,一定程度是为了弥补市场自身声誉机制所做出的制度安排。“此次对评级机构业务的市场化评价,投资人的话语权最大,打分的指标内容着重于考察评级质量。在参与打分的主体中,来自投资人的数量最多,而且所占分值的权重最高,投资人占比60%,专家占比10%,二者合计70%,专家中很多也来自投资人。”一位评级机构的人士表示。
评级机构信息透明度提升
从评价情况整体来看,评级机构的人员稳定性、研究能力、信息透明度较上年有所提升,但评级结果检验情况未能显著改善,投资人及市场专家对各机构评级质量的评价较上年下降。
2017年以来,受债券市场运行情况及各家机构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等因素影响,评级行业的人员稳定性有所提高。业内人士估计,5家评级机构的平均离职率由2016年的25%左右下降至2017年的16%左右。评级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研究能力是保障评级机构发展的重要基础,评级机构在研究方面也在不断加大投入,据了解,其日常研究内容涉及宏观经济、债券市场、行业风险、评级业发展等。此外,在监管部门及交易商协会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情况下,评级机构关于评级方法、评级作业及内控制度等方面的信息透明度有所提高。
但不可忽视的是,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堪忧,以投资人为主的市场主体对评级质量的评价整体较上年下降。某投资机构相关人员指出,评级符号集中于AA及以上,评级区分度低,某些被给予AA+或AAA级别的发行人,从市场交易价格来看,与评级结果出现了严重偏离。有的评级报告的风险揭示情况还不如募集说明书,财务分析仅是罗列数据,未能从信用风险的角度进入深入分析,逻辑性也欠佳,甚至出现低级错误。
不断加强评级机构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大公资信作为评级机构直接与受评对象签订970万元的咨询合同,严重背离评级机构应有的独立性原则,被交易商协会和相关监管机构暂停评级业务一年,在这次评价中被直接扣减了相应分数。
评级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是立身之本,大公资信这种违规行为如果不进行相应处罚,不仅会损害国内评级行业的整体声誉,还会扰乱债券市场运行秩序,扭曲市场定价。
近年来违约事件时有发生,评级机构在发行人发生违约前长期维持AA、AA+甚至更高的级别,直至违约前较短时间内甚至违约后才进行评级调整,投资人对此颇有诟病。“我们发现,多数违约债券发行人的评级结果未能反映出相应的信用风险水平,评级机构的评级动作也明显滞后。”有投资者称。
交易商协会组织的市场化评价,给了投资人等市场主体对于评级机构评级质量的话语权。评价结果的公布,将对评级机构带来声誉上的影响,有利于促进正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根据2017年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交易商协会对评级机构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市场化评价结果无法符合业务开展要求或评级质量未得到投资者认可的,经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后,可以限制、暂停其开展相关评级业务。对于评级机构的监管和自律管理,正在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