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首次行政法规立法解决行业“老大难”问题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晶晶 2018-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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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国新办举行《快递暂行条例》(简称《条例》)和快递业发展相关情况吹风会。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表示,《条例》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全方位调整快递业法律关系的专门法。今年2月经国务院通过,快递业首次行政法规立法工作圆满完成。

自2007年以来,我国快递业由小到大,发展迅猛,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超过400亿件,10年间年均增幅为42%。我国快递业务量已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包裹快递量超过了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对全球增长贡献率超过了50%。

马军胜表示,《条例》是在我国快递业实现迅猛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的。我国快递年业务量从2013年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时的90亿件,连年攀升,从100亿件、200亿件、300亿件,一路增加至2017年的400亿件。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快递大国。随着业务规模的壮大,我国快递企业也迎来了上市的高峰期,已经有7家企业陆续上市,形成了7家年收入超过300亿元的企业集团。

马军胜指出,《条例》鼓励快递业和制造业、现代农业、商贸业联动,协同发展。对此,新疆物流学会会长王海灵认为,物流业正在从后勤服务业向第三方独立企业转型。未来5至10年,物流业有望发展成为其他产业的整合集成者,引领渠道、市场与资源整合。物流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将从后台走向前台,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快递业有实力率先整合制造业、现代农业和商贸业等行业。

同时出席此次吹风会的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司长张建华表示,《条例》是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立法的重点,着重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释放制度红利。《条例》设专章规定了发展保障,规定了一系列的总体保障快递业发展的制度措施,既解决了业内本身存在的问题,也解决了快递业和其他行业衔接协调方面的问题。

以跨境快递发展为例,《条例》在国际通道的设施建设、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方面都作了制度性安排,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分拨中心,并鼓励快递企业在境外开办服务机构,开展跨境业务。同时,《条例》还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健全机制,推动快件便捷通关。一位EMS的高管表示,上述制度安排将会明显改善跨境快递的生态环境,促进快递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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