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一则证券从业人员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决的案件引发行业关注。证券时报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该案件判决书看到,被告人杨某因在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杨某于2017年12月21日被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至12月间,杨某使用其微信号,在若干个微信群中上传淫秽视频83部、淫秽图片12张。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决书显示,杨某是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副总经理。
对此,6月2日南华期货在其官方微信号发布声明,指出相关消息不实。声明称,公司从未设立过南通分公司;公司南通营业部至今未设副总经理岗位;公司已介入调查相关不实消息。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南华期货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此事公司正在调查,一切以公司官方声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