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易永英
8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
具体来看,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主管部门,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准备成熟一批发行一批。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科学安排今年后几个月特别是8、9月发行计划,加快发行进度。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不受季度均衡要求限制,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
在提升专项债券发行市场化水平方面,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债券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招标(含弹性招标)、公开承销等方式组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承销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同期限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利率水平及二级市场地方债券估值等因素决定投标价格,地方财政部门不得以财政存款等对承销机构施加影响人为压价。同时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并要求优化债券发行程序,简化债券信息披露流程,加强债券信息报送。
7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更好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会议提到,要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推动早见成效。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刘伟表示,所谓的“加快”是指,按照今年的预算安排,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把1.35万亿元专项债中尚未发行的部分,根据项目准备情况,由地方政府按市场化原则协商金融机构平稳有序发行。希望地方政府把债券资金用好。有效保障融资需求的在建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政策、纳入相关计划,是地方本来就应该推进的项目,而不能是超越财力水平盲目铺摊子,避免新增隐性债务。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加快地方专项债券发行进度,为地方公共投资提供了支持,充分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下半年专项债的加快发行会为地方基建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