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8日表示,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本次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清理。经过梳理,共需清理17部规章和18部规范性文件。所涉清理内容一是为解决此前清理时遗留的问题,切实“简政放权”;二是为明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的管理方式和衔接措施,贯彻“放管结合”;三是为进一步落实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内容。
常德鹏表示,考虑修改幅度情况、清理时限要求、证监会立法计划等因素,证监会分两类情况进行了处理:一是集中“打包”清理,二是个别依立法程序处理。经征求联合制定的部委同意,本次集中“打包”清理20部,其中修改7部规章和10部规范性文件、废止3部规范性文件。对于其他15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监会将按立法程序尽快完成清理工作,并在完成后及时公开修改、废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