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4月22日公告称,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前海旗隆签订补充协议,公司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将得到行政处罚。
公告称,前海旗隆为公司子公司国民投资资金本金安全提供担保,并承诺保障国民投资每年5%的固定收益。根据两份补充协议约定,公司2015年、2016年分别至少享有125万元、1,991.78万元的固定收益,分别占公司2014年、2015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2.32%、23.16%。公司未依法披露补充协议约定事项。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拟决定对国民技术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同时对罗昭学、喻俊杰给予警告处以20万元罚款,对刘红晶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崔小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