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证监会通报2018年度审计机构基础审计程序(函证)专项检查情况称,会计师事务所对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进行鉴证,其审计执业质量直接影响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其中基础审计程序的有效执行是影响审计执业质量的重要环节。函证作为一项基础审计程序,可以为会计师事务所直接从第三方获取外部证据,证明力与可靠性更强,并可为多个账户及交易的多项认定提供审计证据,对评价审计项目执业质量和审计机构执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但近年来的监督检查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函证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个别项目甚至因此导致审计失败。为督促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强化函证审计程序,提升审计执业质量和公信力,证监会以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为抓手,统一组织各证监局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函证审计程序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中,各证监局共抽取38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365个审计项目。此次专项检查覆盖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往来账户、发出商品、销售收入等多个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科目的函证程序执行情况。总的来看,银行函证程序执行情况好于往来款函证,部分事务所还采用了函证中心、电子函证等创新方式来提高函证效果。但是,函证程序执行中普遍存在不规范问题,其中,函证控制不到位的问题最为突出(61%的抽查项目存在此问题),未对部分账户实施函证也未记录不予函证的理由(39%的抽查项目存在此问题),在未回函、回函不符、回函异常或不可靠时未采取措施获取进一步审计证据(34%的抽查项目存在此问题)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根据检查情况,相关证监局拟对11家会计师事务所及29人次注册会计师分别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各证监局还将结合函证检查发现问题对部分项目整体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后续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证监会将继续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综合运用重点打击与规范整治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管。对于此次检查反映出的业务规则不明确、函证对象不配合等问题,证监会将与有关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加强沟通,努力为会计师事务所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