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制度改革是此次新三板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在此前召开的相关发布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新三板的改革发展,提出了“以市场分层为抓手,统筹推进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各方面改革”的总体思路。
优化分层制度是改革基础
自2016年起,股转系统对新三板的分层制度探索并起步,同年5月,全国股转公司颁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市场分层。
“从一年的运行结果看,现行分层制度的部分标准确实存在有待优化的空间。”中信建投金融部总监段飞飞认为,一些优质的企业未能进入创新层,也有部分创新层公司并不具备创新特点;创新层维持条件可能导致创新层公司“大进大出”,增加市场操作风险和监管难度;对应的市场分层管理效应没有有效释放,制约了在股票交易等方面实施差异化制度安排。
此次分层制度的改革,无论是在创新层的准入标准还是维持标准上,都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在差异化准入标准中,调减净利润标准,提高营业收入标准,新增竞价市值标准;在共同准入标准中,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的要求;将维持标准改为以合法合规和基本财务要求为主,以提高创新层公司稳定性。
对于修改后的分层标准,段飞飞认为:“新的标准在进一步关注企业质地的同时,上调了近两年的收入指标,下调了利润指标,说明全国股转公司在创新层企业的遴选上更加关注企业的成长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这更加符合新三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根本定位。”
“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这一条款,从原来的维持标准中,挪入了新的共同准入标准中,在此次的分层标准中受到了特别的关注。
“有更多合格投资者参与,对创新层企业定价的公允性、股票的流动性和必要的稳定性,都有一定的帮助。”广证恒生总经理袁季认为。
但联讯证券研究院新三板负责人彭海表示:“这个条款对不少意欲进入创新层公司的企业是不小考验。2017年市场较为清淡,也有部分企业做市转协议,不少于50个合格投资者对企业有一定的压力。”
差异化标准 差异化管理
分层是新三板市场的根基所在。此次交易制度和信息披露规则的变化亦是分层标准修订之后的差异化配套,后续众多政策改革也会基于分层制度的变化。
全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隋强在相关发布会上特别指出,我们高度重视市场分层在新三板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针对分层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层制度改革,目的是使分层标准更好地体现分层制度的初衷,更有利于后续差异化制度的配套。
此次交易制度改革最大的亮点是引入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同时与分层配套,实施差异化的撮合频次。
“过去市场普遍认为,分层之后没有差异化的制度供给。这次集合竞价制度的推出,应该是比较好的一个推进,5次集合竞价和1次集合竞价,实际上体现出对创新层和基础层差异化制度配套。”袁季说。
“预计此次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后,创新层企业在投资者的关注度、股票的流动性、自身估值的提高等方面均将享受到制度改革所产生的红利。”段飞飞表示。
另一项配套制度是信息披露制度,调整后创新层企业信息披露强度高于基础层。段飞飞认为,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说,享受资本市场所带来的利益,就需要尽到相应的责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资者了解企业的路径有限也是目前新三板市场流动性较差的几个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充分的信息披露给创新层企业带来的收益,将远远高于其严格信息披露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