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业务发展与监管同步加码 年内507单产品发行总规模超万亿元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闫晶滢 2018-09-25 11:42:2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近年来,ABS业务蓬勃发展,被诸多金融机构视为重要转型方向。仅就今年情况来看,已有507单ABS产品发行,发行规模合计为1.17万亿元,同比增长约三成。

然而,个别ABS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步显现。对此,监管部门的合规监管力度也不断升级。上周(9月17日—21日),江苏证监局网站披露信息显示,由于华泰美吉特灯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美吉特ABS”)项目存在违规之处,原始权益人及计划管理人双双被开出罚单。这也是继今年4月份山东证监局作出首次ABS处罚后,第二张地方证监局开出的罚单。

美吉特项目涉虚假材料

监管出具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此次美吉特ABS项目中,原始权益人昆山美吉特灯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吉特”)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美吉特ABS项目发行于2016年9月份,最后一期优先级及次级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6月26日,发行总额度为21亿元。其中,优先级“美吉特01”、“美吉特02”、“美吉特31”、“美吉特32”的发行额度分别为5.95亿元、6.60亿元、3.53亿元、3.82亿元,发行利率分别为4.65%、5.00%、5.80%、6.50%。2017年年中,中诚信证评对美吉特ABS优先级产品给出“AA+”的跟踪评级。

江苏证监局称,发现原始权益人美吉特存在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侵占损害专项计划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行为,因此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事实上,此次美吉特ABS项目早已存在隐忧。在中诚信证评出具的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中显示,“在专项计划第一次兑付前的归集期间内,昆山美吉特灯都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虽然在收益分配前完成了资金划转,但存在未能按约定频率进行转付的情况。”

2017年6月26日为专项计划的第二个兑付兑息日,截至2017年6月8日,专项计划账户未收到基础资产现金流。美吉特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其资金归集义务处于持续不履行状态。此后,专项计划账户收到差额支付承诺人支付的差额补足款3.60亿元。对此,中诚信证评表示,将对美吉特未来履约情况保持关注。

年内ABS发行超万亿元

监管持续完善

自2012年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一系列监管政策的支持为ABS市场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契机。仅就今年而言,监管部门力推REITs产品创新,在推动ABS发展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做出多项努力。

例如,今年4月份正式落地的“资管新规”,就特别为资产证券化“开了一扇窗”。资管新规中提到,“依据金融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布规则发行的养老金产品,不适用本意见。”也就是说,对于资管新规中一些从严规范的条款,ABS产品拥有一定的“豁免权”。

在政策的支持下,2018年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同花顺IfinD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已有507单ABS产品发行,发行规模合计为1.17万亿元,同比增长30.85%。此外,有市场人士预测,未来ABS总量有望超过20万亿元。

然而,阳光背后的阴影也逐渐显现,ABS产品发生实质性违约的情况已非个例。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以来,已有14款ABS项目发生评级下调的情况。从风险项目情况来看,一方面,原始权益人的经营风险和增信不足导致项目产生危机;另一方面,基础资产的集中度风险也不容小觑。

在此情况下,监管部门也相应加强了监管力度。

另外,监管部门更是逐步完善ABS相关制度。例如,今年2月份,沪深交易所、报价系统相继发布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的挂牌要求,并对融资租赁ABS的发行和存续期管理进行了规范;3月份,沪深交易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建立健全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风险管理机制,切实防范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督促各市场参与机构有效管理、预警并化解处置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

“未来资产证券化业务仍是蓝海,开发潜力巨大,在发行规模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暴露出一定风险是难免的”,北京某券商ABS业务人员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除了政策支持、监管完善外,及时出台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法律制度也是箭在弦上,“在完善法律制度的护航下,资产证券化业务还是非常可期的。”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同花顺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