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昭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6日在回应H股“全流通”试点最新进展时表示,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目前,试点进展顺利。一是发布业务规则。中国结算、深交所于2018年4月20日联合发布了“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中国结算于5月22日发布了业务指南,明确了H股“全流通”试点登记存管和清算交收的详细安排和操作流程。二是核准试点企业。证监会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和5月7日核准联想控股和中航科工两家H股企业实施“全流通”试点的申请。三是完成技术准备。试点涉及的技术系统改造已完成并经过多轮测试,符合要求。
目前,已经证监会核准开展试点的两家企业,均已完成股份跨市场转登记及香港联交所挂牌、外汇额度申请、银行和券商账户开立等全部准备工作,并按香港市场的有关规则进行了信息披露,相关股份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开放的决策部署,与香港有关方面密切合作,加强监管,积累经验,积极稳妥推进H股“全流通”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