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和调整8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宋薇萍 2018-02-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新年伊始,上海市政府以沪府规2018年1号文件的形式,再次取消和调整8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从上海市政府的这份文件中看到,本次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有55项。从内容上看,这些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与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创业的联系比较紧密,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为企业和群众松绑减负,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如取消了“核发《上海市印铸刻字准许证》(公章)”,不再需要企事业单位等在刻制公章前跑公安机关审批,改由公章刻制企业在刻制公章后将用章单位、印模等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备案,直接减少了企业开办环节,节省企业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

此外,本次还取消了一批国务院部门委托、地方初审的事项,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对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审核”等。今后,这些事项的审批不需要经过地方、国家两道审批门槛,企业只需直接到国务院相关部门申请即可,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

本次调整的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主要涉及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共取消评估评审34项、优化简化5项。这些清理规范的事项,包括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健康证明等材料。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