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集合竞价下周开锣挂牌企业准备好了吗?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盛景荃 2018-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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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一起,新三板市场集合竞价就要开闸了。

近日,多家大型券商新三板部门电话不断,多为挂牌企业咨询交易方式变革对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每天的咨询量达到几十家甚至上百家。

多位市场人士认为,对于集合竞价的新规则,大家需要有一个消化的过程,对于选择做市转让还是集合竞价,需要企业自我评估。做市转让实际上是做市商给公司定价,集合竞价是市场定价。新规实施后,做市转让和集合竞价也存在竞争,对做市商要求提高了,对企业实际是有好处的。

做市转让or集合竞价

此次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原协议转让企业转让方式一律改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做市企业则可以在集合竞价和做市转让之间二选一。然而,绝大多数挂牌企业对新的交易制度拿捏不准,态度各异。

身处创新层的协议转让公司健佰氏1月9日晚间公告称,拟申请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

同一天,与健佰氏一样就交易方式转变发布公告的还有宁波公运。与健佰氏相比,宁波公运态度坚决,称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按照股转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申请将股票转让方式由集合竞价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

创新层公司康铭盛与上述两家公司态度截然相反,该公司10日晚公告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变更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即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面对同一种制度,不同企业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早在新政发布后的第五个交易日,新三板就出现了宣布变更转让方式的公司。2017年12月29日,联诚发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拟向股转系统提出申请,将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

欧开股份在2017年12月13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提到,鉴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拟向股转系统申请将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而之后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12月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原本审议该议案的议程变成了审议否决该议案的议程。尽管最后同意股数为0股,即没有股东同意否决该变更转让方式的议案,依然可以察觉出企业对于是否采取竞价交易这种转让方式心存疑虑。

市场观望气氛浓

“做市企业转为集合竞价的话,需要先清退公司所有的做市商,这是比较难办的。因为如果收回做市商手里的全部股份,谁来接盘呢?如果企业回购,回购价若与券商当初获取股份的价格相差太大的话,谈判又是一项耗时耗力的大工程。”某做市企业董秘告诉记者,目前想变更为集合竞价,但面临这样的窘境。

在股转系统的正式发文中,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挂牌公司申请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应当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以下材料:挂牌公司拟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申请,拟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东大会决议,做市商同意退出做市的声明。

然而,大多数券商的做市部门,对于手中的企业转为集合竞价的交易方式,或多或少持消极态度。“做市交易方式是连续的,集合竞价是不连续的,同时,做市转让也是挂牌企业进入创新层的标准之一。而且,集合竞价实行之后,究竟对企业有没有好处,还要看实际效果,现在企业的想法,只不过是凭着一己好恶所做出的猜想。”沪上某大型券商做市部门资深人士说。

对于原本就要把交易方式从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的公司,则陷入了持续的等待中。“转为协议之后就意味着进入集合竞价的行列,我们现在对于集合竞价心里没底,不知道转还是不转,只能暂缓变更。”某家原本要发布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公告的企业董秘说,像它们这样的企业现在很多都是这种情况。

对于目前企业对于集合竞价的态度和市场上的观望气氛,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院负责人彭海认为,对于新规大家需要有一个消化的过程。“大家对新制度都没有了解透,对于具体是做市转让还是集合竞价转让,需要企业自我评估,做市实际上是做市商给公司定价,集合竞价是市场定价。新规实施后,之前协议转让的企业对市场政策响应积极的可以先参与集合竞价,毕竟集合竞价给了连续竞价的未来预期;做市的企业衡量自己是被低估的话,也可以采取集合竞价交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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