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证监会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工作方针,始终把证券中介机构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对象,在持续开展日常监管、核查检查的同时,严厉查处相关违法失职行为,督促证券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2016年以来,证监会对28家证券中介机构立案调查,涉及证券公司7家,会计师事务所9家,资产评估机构7家,律师事务所5家。新增立案案件38件,较前两年增长一倍。针对执业程序“走过场”、执业报告“量身定做”等五类典型违法行为,证监会于2016年5月专门部署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查处6家审计、评估机构,形成有效震慑。两年来,证监会共对22家证券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有些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顶格处罚,个别中介机构因屡犯多次被罚,被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责令限期整改,个别从业人员因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被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这些案件显示,证券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行为集中表现为:一是不遵守相关业务规则,未编制工作计划,获取的资料证据不充分、不适当,底稿记录不完整,倒签报告日期,甚至在检查调查期间伪造、篡改文件和资料。二是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未全面有效评估项目风险,对明显异常情况未充分关注,对重大舞弊迹象职业怀疑不足,也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识别或应对。三是对重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法律意见的明确性缺乏合理判断,形成的专业意见背离执业基本准则或明显错漏。四是审计、评估、尽调程序流于形式或存在重大缺陷、瑕疵,核查验证义务履行不充分。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推动形成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市场运行体系,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