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山东省财政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相继发布发行公告文件,披露将分别于6月19日招标发行一批地方政府债券。
山东省定于19日招标发行该省今年第四期5年期一般债券,计划发行量为145.26亿元。黑龙江省定于19日招标发行该省今年第四期3年期、第五期5年期、第六期7年期和第七期10年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以及今年第一期5年期专项债券,计划发行量分别为67.4906亿元、68.9348亿元、60亿元、50亿元和20.3811亿元。
上述两地共6只地方债,均为按年付息品种,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将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招标方式为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日均为6月19日,6月20日缴款截止并开始计息,将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上市交易。
据了解,此次山东地方债招标利率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限的中债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与该平均值上浮20%之间。黑龙江地方债招标利率区间则为相同待偿期的中债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与该平均值上浮30%之间。(马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