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之后,广东、山东、江苏、洛阳等多个省市或出台有关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的指导文件,或召开国企改革会议部署下一步工作。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员工持股、公司制改制等关键词频繁出现;更有广东等地国资委明确“改革要确保在年底前取得实质性成效”。
进入四季度,多地国企改革发起了年底冲刺。据上证报记者统计,“十一”长假之后,已有洛阳、广东、山东、江苏等多个省市或出台有关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的指导文件,或召开国企改革会议部署下一步工作。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员工持股、公司制改制等关键词频繁出现;更有广东等地国资委明确“改革要确保在年底前取得实质性成效”。
混改仍为重要突破口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无论对央企还是地方国企来说,都是改革的重头戏。在央企层面,目前有关部门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已推动两批共19家央企开展混改试点。在国务院国资委9月底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透露:“第三批试点正在研究当中,估计不久也会推出。未来,混改仍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2018年,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将进入一个新时期,改革会比我们多数人预料的要快,规模要大,效果要好。”
记者注意到,近期不少地方国资委已在加速推进混改。洛阳市政府10月11日印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下称“《洛阳混改意见》”),提出包括入股新建、并购重组、债务重组、股权置换、员工持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六种混改模式,并且明确将推进39家商业一类国有企业的上市工作。
具体来说,《洛阳混改意见》提出,要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合理设定国有股权比例。其中,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中,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要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商业二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洛阳混改意见》还提出,支持非国有资本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围绕核心主业实施产业板块关联性整合;对传统优势行业,鼓励采取债务重组等方式,使不同所有制资本结成利益共同体;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将企业债权转为股权,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对产业链上下游和优势互补企业,采取股权置换等方式,实现不同投资主体之间的交叉持股;推动企业股权置换和重组,以资本为纽带,推动融合发展。此外,洛阳还将优化政府投资方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或参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
与混改一脉相承的,是员工持股试点。江苏省10月18日公布的《江苏省国有企业改革近期工作要点》提出,在2017年底前,全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必须完成,10户员工持股试点企业要在2017年完成改革方案实施,并在2018年完成试点总结工作。此外,未纳入试点名单的企业,不得自行实施员工持股。截至目前,江苏省属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户数超过1000家,占总户数的6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让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是国资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记者注意到,多地国资委在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时都强调了优化国资布局的重要性。
广东省国资委主任李成在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三次省属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深度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快健全完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始终紧盯风险防控,努力实现国有资本安全和保值增值。要全力打好新一轮省属企业改革攻坚战,确保年底前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
山东省在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中提出,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十大产业和对新旧动能转换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集聚。
此外,山东还提出,要建立支持资产证券化的工作机制,省属国企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60%以上。目前兖矿集团、山东高速集团分别在煤化工、金融保险等领域拥有大量未上市资产,旗下上市公司的多元化发展前景颇受市场关注。
“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是贯穿国企改革的重要思路,并且侧重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李锦看来,不仅是地方国企,未来央企也会更加重视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从98户变成80户左右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央企集团,是今后三五年大概率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