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8只产品违约 中江信托连续踩雷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盛潇岚 2018-07-10 05: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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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以来,中江信托已有金马276号、金鹤189号大连机床信托计划、金鹤140号亿阳集团信托计划、金鹤204号凯迪生态信托计划出现违约兑付。

“中江信托集中出现的违约项目,资深从业人员在2年前就能预见到今天的状况,这不是风险是否爆发的问题,而是爆发几个的问题。”面对中江信托连续爆发违约潮,多位资深信托从业人士并不惊讶。

6月27日,中江信托公告称,“中江国际·金鹤400号神雾节能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暂未收到第二期第二季度的贷款利息。这已是2018年上半年中江信托曝出的第八只出现“踩雷”风险的产品。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以来,中江信托已有金马276号、金鹤189号大连机床信托计划、金鹤140号亿阳集团信托计划、金鹤204号凯迪生态信托计划出现违约兑付。后三款信托计划融资主体为大连机床、亿阳集团、凯迪生态,进入6月份,又密集爆发3只产品出现违约,分别是金海马6号、金鹤152号、金鹤400号,三只信托计划的融资主体分别为安徽蓝德集团、上海中技桩业、神雾节能。

涉及违约的项目大部分成立于2016年前后,而在当年中江信托曾经被视为一匹黑马,净利润从5.61亿元增至19.25亿元,排名也迅速提升至业内第7。随后,中江信托便在2017年遭遇业绩滑铁卢,净利润仅为1.73亿元,缩水超过9成,排名降至58位。

中江信托内部风控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风险项目将如何解决?时代周报记者中江信托负责信披的人士发送采访提纲并致电中江信托办公室,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

业务标准低于行业均值

在受访多位业内人士看来,中江信托的展业风格与行业平均相比较为激进。

上海一家大型信托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信托公司从事的业务与银行的贷款业务和债券业务有一些类似,对融资人都会有一定的考量,而从行业内的普遍反馈以及他们的产品情况来看,中江的考量标准可能相对较低,同时中江的合作方融资人的融资成本较高。”

这八只产品中,有4只成立于2016年,1只成立于2015年底,1只成立于2017年初。

熟悉中江信托的资深信托经理李峰(化名)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一家金融公司在某个阶段业绩突飞猛进,除了一些股权投资大额收入外,一般都是在业务标准上有所放松。李峰回忆,“在2014年、2015年的政府融资平台项目,当时业内普遍的行业标准是对该政府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20亿元甚至25亿元以上,但中江同期发行的同类项目中,其政府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能只有10亿元甚至不到10亿元,而这样的项目其他的信托公司很少介入。”

历史资料显示,从2012–2014年三年期间,中江信托基础产业类信托就有两年占比超过了工商企业类,且遥遥领先于其他类。

2015年,部分地方政府财力紧张甚至出现违约,中江信托开始暂停部分地区的政信业务。2015年年底,中江信托曾在内部下发一份《关于暂停债务高风险地区自主管理类政信合作业务的通知》。

由历史文件可看出,中江信托彼时收紧的风险限定在不低于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而这与当时业内更普遍的20亿元标准仍然相去甚远。所幸的是,最终这种政信类信托计划并没有出现违约事件,而今年上半年信托计划集中“踩雷”民营企业、上市公司。

前述大型信托负责人表示,中江信托这些踩雷项目的融资方,很多是在2015年股灾后,在2016年大量发行债券,但“发债发了那么多,总是要还的”,最终资金链断裂,导致了今年大规模的违约发生。

上述人士表示,企业大规模发行债券,那么留给信托的业务机会相对就会差一些。这是融资成本决定的,“如果银行渠道能获得贷款,企业就不会去发债,而信托的成本会相对发债更高一点,然后再逐步向下游去蔓延”。

踩雷项目多为“网红公司”

中江信托的这些风险项目的融资方,大多在信托从业人员的“网红上市公司”名单中。上述人士解释,所谓“网红上市公司”,通常指有较大风险但同时融资需求非常多的公司,“比如一家企业需要融资50亿,会找多家金融机构去洽谈,那么作为一个业务经理,你在某一个时间段内,从各个渠道得知这家企业的融资需求。但你通过自己的判断得知是有风险的,比如大股东高比例的股权质押率,或从各个渠道反映出它的融资成本在上升等等,这样类似的企业会形成一个名单在资深的从业人员中流传。”

比如金鹤204号的融资方凯迪生态便是榜单中的一员。5月7日晚,凯迪生态发布公告称,公司2011年发行的12亿元中期票据无法按期兑付,已构成违约。在债券违约的同时,有湖南信托、民生信托、中铁信托、中江信托等多家公司都有针对凯迪生态的信托计划在运行当中,金额从1亿元到9亿元不等,均陆续陷入违约中。

面对网红名单中的常客,从业人员在开展业务时普遍会更加谨慎,而中江信托何以连续中招?上述人士认为,“不会是单一因素造成的,可能中江在业务上略激进一点。只要略微宽松一点,就可能更大概率出现违约。而金融行业另一个不可避免的风险叫做道德风险,或者说叫人为因素的干扰、内部管理的问题”。

既然违约已经发生,投资者更关心的是权益如何保障的问题,也就是是否能够“刚性兑付”的问题。

在信托业,刚性兑付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所谓刚性兑付,即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刚性兑付推动了信托行业的快速壮大,但随着资管新规落地明确要求打破刚性兑付,信托业的保底将成为历史。

不过,在中江信托的几个违约产品中,李峰认为并不适用于刚性兑付,“刚性兑付这个词和普通投资者理解可能不太一样,在中江的多个违约产品中,是中江自己在尽职尽责的环节中没有做好,由此产生信托机构来兜底的行为这不叫刚性兑付,而是违约责任。”

以“中江金海马6号”为例,成立于2016年6月,但在2016年4月,融资方安徽蓝德集团便已出现资金流动困难,正常经营和还贷都受到了影响。“融资方4月就发生了风险,为什么这个项目在6月还能成立?这样明显的风险问题,就是信托公司自己的受托职责没有尽到,那么它就是合同中违约的一方,按照信托法就有义务拿自己的固有财产来赔偿,除非这家信托公司破产。”李峰指出。

目前中江信托的违约项目中,或多或少都存在没有尽责的地方。“市面上的这些项目绝大部分都是能找到受托人的违约责任的,尤其在专业律师眼中,都能找到很多问题,这是有法理依据和类似判例的。”李峰认为,中江信托的这些违约项目,与其在尽调环节的失误有很大的关联,最终中江信托都会去兑付,“如果到法律层面,信托公司还是会处于下风并兑付这些风险项目产品。同时,不妥善解决这些项目对公司之后的展业都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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