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这是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企业应收账款以及融资租赁债权类ABS等大类基础资产指南之后,深交所发布的第四个大类基础资产指南。
上述两份《指南》,对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分别予以明确,重点包括:一是明确基础设施类ABS范围,主要涵盖特许经营和公共服务类资产。二是要求设置相关抵质押安排,保障现金流回收。三是要求相关许可资质应当覆盖专项计划期限,确保合规运作。四是强化现金流归集安排,保障ABS资金安全。五是规范主体运作要求,重点关注持续经营能力。六是突出重点支持领域,适用绿色通道机制。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国内ABS业务发展迅速,在盘活存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降低杠杆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基于资产信用的重要融资方式。基础设施类ABS作为其中一种重要业务类型,发行规模不断增加,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据统计,截至2018年5月30日,深交所已发行基础设施类ABS共52单,累计发行规模为542.7亿元,占深市ABS总发行规模的13.2%,涵盖污水处理、供水、供热、供电、燃气、高速公路、机场等多个领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