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华:为企业减负应减税降费并举

来源:时代周报 2018-10-16 06: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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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需要探究,怎么才能使政府的减税初衷能够最大限度地表现出来,让社会全体有明显感受。宏观上,我们应该建立一种反映减税效应的机制,但现在还没有。

下一步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呼之欲出。

10月7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2018年减税降费力度预计超过1.3万亿元,超过年初确定的1.1万亿元的政策目标,“而且还在研究更大规模的减税、更加明显的降费措施”。

“目前,降低宏观税负是非常明显的政策思路,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非常英明的决策。”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教授杨卫华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认为,我国的减税政策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减税是促进经济尤其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在经济下行之时,需要通过税刺激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减税刺激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潮流。

合理宣传减税政策很重要

时代周报: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推减税政策,如2016年我国开始实行新增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其实是实打实的减税政策,但效果反应比较缓慢。应该如何区分和统筹看待减税的短期与中长期效果?在实施减税决策时,如何解决居民实际感受与名义税负之间的不同?

杨卫华:我国从本世纪初开始提出减税的政策指导,以前的税制改革是提保持原税负,从2003年开始提优化税制结构、结构性减税,通过有增有减、以减为主达到最终减税、推动经济发展的目的。

政府减税之后,企业感受不明显有多种原因:一、不同企业得到的实惠不同,一般得到实惠的就不说话了,得不到实惠的才发声;二、一方面一些减税政策没有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税确实减了,但费可能又增加了;三、我国一直实行价内税,把价跟税合在一起,没有把价外税明确表露出来,使得一些减税无法直观显现,百姓得到实惠但不一定感受得到。比如增值税由17%降到16%,购买者其实受益了但感受不到,因为没有告诉购买者,降1个点跟没有降有什么区别;又或者国家降了1个点,但市场价格却没有变化,购买者没有受益,利益被某些企业的中间环节拿去了。所以我建议标价明税,商品的价格是多少,税金是多少,什么税是多少,有利于百姓接受税收制度,也有利于百姓加强对政府收入的监督。

另外还需要探究,怎么才能使政府的减税初衷能够最大限度地表现出来,让社会全体有明显感受。宏观上,我们应该建立一种反映减税效应的机制,但现在还没有。

时代周报:我国目前的减税政策体系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杨卫华:我国要减税降费,总体上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先做好工作:

第一,顶层设计和稳步推进相结合。首先,通过研究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减税数额、目标、措施及方法;其次,中国国土范围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必须顶层设计和稳步推进相结合,走一步再总结,及时分析跟踪减税的效果是否符合目标,有问题及时调整。

第二,减税总设计要取得社会共识,取得企业和百姓的理解。要做政策宣传和社会讨论,让大家能够理解政府这么做有什么好处、会出现什么问题、是不是有利于大多数的群体,而且宣传必须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正面合理。以营改增当中的运输业和运输服务业为例,当时一些企业反应非常强烈。运输公司原来交的税属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按3%来交,车站等服务部门按5%征税。营改增之后,原来征5%营业税的企业,增值税改成6%,原来征3%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变成11%。一些企业认为加重了负担,但实际上是合理的,因为原来按5%征税提到6%的企业,很少进项抵扣,而运输业的3%提到11%则有很多进项抵扣,比如买汽车可抵扣17%。这就是宣传不到位造成的误解。

第三,要注意,减税不等于税收总量不增加,税收总量的增加不等于不减税。从全国来看,如果规模不变,减税之后税收总量就不应该增加。但也有可能减税了,同时因为规模扩大、经济发展速度增加、税收征管强化等原因,税收总额不一定减少,这一点宣传时要讲清楚。

第四,减税的方式应该具有多样性,多种措施形成减税体系,互相配合,协调使用。不要只盯着降低税率,降低税率是一个重要而且必要的措施,但缩小征税范围、加大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再投资退税、增加出口退税等,也都是减税措施。

第五,明确减税目的:促进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的发展,促进税收负担的公平。只有公平才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才能促进企业的合理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其中包括良好的税收环境。

营改增降税率分步实施

时代周报:大规模减税要让企业和居民明显感受到,首先应设定好减税规模,并加以强调。有专家认为,应首先设定如五年5万亿元的减税计划,你如何看待这一建议?5万亿元的减税幅度大不大?

杨卫华:我同意先设定好减税规模。五年5万亿元的减税计划,就是一年减1万亿元,但1万亿元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有不同看法。另外5万亿元是怎么算的?至少有两种不同算法,一种是以基年为标志,然后制定政策,用定比算出5年当中要减掉多少—如果不做这种改革,可能会多收5万亿元,我赞成这种做法;还有一种,简单地理解成今年要比上一年减1万亿元,其实这是做不到的。

时代周报: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仍将是下一步减税的主力军。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增值税17%和11%的税率各降1个百分点,年内会否再次加大减税力度?从社会反应来看,税率一次性下调2个百分点的效果优于分两次每次下调1个百分点,在你来看,年内税率是否会一次性下调2个百分点?

杨卫华:有人认为营改增的目的是减税,我认为不是。营改增的目标是优化税制结构,同时带来减税效果。我个人认为今年内增值税不会再降,如果要降,也可能从明年1月1日起,一次性降2个百分点比较好,1个百分点的效果不太明显,而且税收需要相对稳定,降得太频繁也不好。

但今年还可以从其他方面努力,一是改变目前出口退税当中,征税率高于退税率的不合理现状,实行出口零税率政策,征多少退多少,让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从而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对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作出适当调整,在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中,不再含消费税。现在是成本+利润+消费税组成价格,如果消费税挪出来,计税价格低了,交的税也就少了;三是减税改革中不一定完全是减税,但要让百姓看到减税效果,严格实行价税分离:明确标出价跟税,让购买者知道国家是这样收税的,了解到即使商品价格上升了,也不代表没有减税。

时代周报:除了降低税率,增值税下一步的减税方向是将税率三档(6%、10%和16%)并两档。如何并两档?有专家认为,政策最快10月份出台,并预计“16%、10%合并至12%”概率最高,你的看法是?增值税税率降低是一步到位还是分步实施?

杨卫华:除了出口退税零税率,我国增值税税率有16%、10%和6%三档。目前的税率存在两大问题:首先是税率偏高。增值税作为流转税,比重太大不利于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流转税按比例征收,对富人和穷人都一样,谁消费得多谁就多交税,而且比例税率本身有累退性,对高收入者有好处,对低收入者没有好处,这是不公平的;其次,税率档次过多。根据增值税原理,现在采用销售税金-进项税金=应纳税金的办法,单一税率才是最科学的,不存在多征少扣或者少征多扣的问题,所以还是减到两档比较合适。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我个人认为最合适的税率是12%和6%:下降太多财政承受不了,定得太高企业难以发展。所以应该把税率目标阶段调长远一点,分步实施,一档由16%调到14%,再调到12%;一档由10%调到8%,再调到6%。分步实施有两个好处:一方面对国家财政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另一方面市场也容易适应,有利于稳定市场秩序。

个税应实施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时代周报:除了增值税,我国企业缴纳的另外两大税种是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其中,有专家建议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下调至20%,这个建议是否可行?一下子下调5个百分点合适吗?

杨卫华:目前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是25%,低税率是20%,还有一些小微企业按10%交税。企业所得税是改革后的税率,跟流转税相比矛盾并没有那么大,未来可以从三方面改革,首先,税率还有调低空间,但目前从25%调到20%是不现实的,不能为了减税而减税,政府要提供公共产品,这也是大众所需要的。我建议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可以由25%调到23%、20%降到18%,各降2个百分点,其他照样减半征收,明确对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实行15%甚至更低的税率;其次,适当扩大小微企业的认定范围。小微企业可以发挥船小调头快的作用,也是为人民生活提供生活必需品的企业,是解决就业最重要的场所;最后,像研发费用等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加计扣除的比例,以前是150%,后来有的增加到175%,可以考虑增加到200%。

时代周报:再看消费税。目前,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迎来好时机:范围过宽、税率过高的消费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消费升级。11月,首届中国进口国际博览会将召开,是否可能以此为契机,大幅度降低消费税?

杨卫华:消费税是不是可以减少征税范围、降低税率?我个人认为,目前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除了个别税目比如化妆品可以缩小以外—其他暂时没有可以缩小的空间。此外,消费税应该由含税价格改成不含税价格,再重新调整税率,有一些税目的税率可以降低。

时代周报:个人所得税法刚刚修正,但仍存在继续修正的空间。社会一直对综合所得最高边际税率45%的下调充满了期待,剩下的3个月里,这一期待是否有可能实现?最高税率会不会下降至35%?

杨卫华:这一轮个人所得税制已经改完,我认为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是科学的,因为已经将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单独抵扣了,但需注意实行指数化管理,即根据物价上涨相应提高额度,才是科学的。

45%的最高边际税率,是我一直反对的。目前,45%的税率已经变成一些国家攻击我国税负重的靶子,同时、高税率也影响我国有效引进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我个人倾向进一步的改革,是将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5%-35%(5%、10%、17%、2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累进不是等比而是扩大,即收入越高、税率差距越大,这样有利于调节高收入人群。另外,每月超过一定数额还可以考虑加成征收。

减税降费应同时进行

时代周报:有专家认为,为了让减税政策有效,在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期间,任何增税的政策都不宜出台。你如何看这个问题?

杨卫华:我不赞成完全不出台增税政策,税率可以不增加,但税目可以调整。比如即将出台的房地产税,可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一些相关税种合并在一起,扩大征税范围,这对于一些纳税人是减税的,但对另外一些纳税人则是增税的。

现在只对经营性的住房征税,可以考虑扩大到对部分非经营性住房包括国营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的用房。另外,家庭住房征税不是对所有住房都征税,应按各地不同情况制定标准。以上海为例,可考虑人均第一个60平方米是保障性住房,不征税;考虑还有改善性住房,第二套减半征收,其中的30平方米不交税;第三套按照法律规定征收。我认为超过第三套房的还可以考虑累进征收,占有的越多交的税越多,改变目前“有些人没房住、很多房没人住”的状况。还有对开发商拿了一年未使用的地征房地产税;建好的房子两年没卖出去的,照样交房地产税,以此改变供求矛盾,有效遏制房价轮番上涨。不过要注意,靠征税改变房价是不现实的,压低房价更是不可能。

时代周报:减税降费意味着国家税收收入的让渡,减税降费政策设计除了给企业等社会主体减负之外,还要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如何在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同时保证财政正常运行?

杨卫华:政府要兼顾两方面关系。第一,兼顾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在任何条件下,减税的需要是无限的,可能则是有限的,应该根据可能来考虑需要。所以政府要明确减税减到什么程度、怎么减比较好。政府首先要坚持公共财政,税收主要不是用于搞经济建设,而是为经济建设提供基础,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经济建设则应该主要由企业提供;其次,坚持减政节支,减税跟减政相结合,只有减少政府一些不必要的部门,同时节约支出,否则减税很难达到目标;最后,减税不可能无限度地减,而是应该适度地减。

第二,减税和降费同时进行。我认为,应该更多地注重降费而非减税。为什么这么说?一是因为我国的宏观税负只是偏高;二是税的征收依法进行,费就不好说了。我国现在究竟有多少种费?谁也说不清楚。而且这些费大多不是通过法律来规定的。当今企业负担加重,最根本还在于费而非税。只简单强调降税可能导致一个结果,依法律规定征收的税降低了,如果政府入不敷出,就有可能加大收费,加重企业和百姓的负担,这是值得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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