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公布两宗内幕交易案,包括刘江伟内幕交易“秀强股份”案、张小伟内幕交易“秀强股份”案,其中张小伟曾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秀强股份)董事长秘书。
张小伟利用其本人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买入“秀强股份”,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张小伟违法所得11925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共计罚没约6.19万元。
刘江伟内幕交易“秀强股份”案也源于秀强股份市值管理项目。刘江伟的有关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刘江伟处以30万元罚款。(左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