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混改试点过半 员工持股仍待突围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8-11-19 0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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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半数的央企子企业和地方国企,已经完成发改委第三批混改方案的制定。

不过,11月16日,一名入围第三批混改的央企子企业相关人士表示,由于企业改革方案中的员工持股等内容未能得到批复,目前混改工作尚未得以推动。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除去央企子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当中,亦有企业的方案落地碰到挑战。不止一家地方设计院,正在就员工持股等内容与监管部门沟通。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目前,监管部门正抓紧研究混改试点企业员工持股等政策。

正在为第三批混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认为,国企员工持股既是混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在他看来,与以往政策相比,2018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对外发布的《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对国企员工持股的态度已经发生微妙变化。

半数获批

国家发改委数据统计显示,31家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中,包括10家央企集团下属子企业和21家地方国企,国家发改委已批复8家央企子企业试点方案,各地已批复15家地方国企试点方案。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尚未获得方案批复的央企子企业,行业涉及能源行业与商贸物流行业。

一名曾多方参与央企子企业混改方案制定的国资人士表示,第三批混改企业上报给国家发改委的方案,有着明确的领域圈定与格式要求,包括改革目标、改革方案的依据、执行进展情况、发改委批复要求落实的情况,以及发改委批复后,企业对原方案的调整补充、执行情况、推进情况和困难等方面。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目前,发改委正在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做第三批混改企业的业内评估,评估内容涉及经营指标、改革思路等。

对于方案已经落地的混改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认为,混改不仅是“混”更重要的是“改”。混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股权结构、内部治理、激励约束等多方面内容,需要联动推进、同步深化。相关企业下一步需要尽快同步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机制。

朱昌明表示,第三批混改企业的改革出现了一个新趋势,即在中长期激励机制方面,包括项目跟投,陆续得以体现。

朱昌明分析,过去不少企业把激励等同于股权激励,其实,很多央企下属的重资产公司,做股权激励并不合适。原因在于,企业员工出不起价格或分红回报率没有吸引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在公司内部,通过项目跟投把业务单元细分,每个业务单元模拟作为一个项目,再由员工出资,此时不一定有股权,但有独立核算,可以通过增量分享,来实现中长期激励和约束。

朱昌明所说的项目跟投,就是企业拿出一项业务、产品、项目等可独立核算的经营体,与参与该经营体运营员工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这在一些地方国企中已有实践。一家深圳地方国企负责人表示,自己所在的企业的确在尝试项目跟投,不过,由于税负较高,例如双重征税的问题尚未克服,使得民营企业的资金除了投入股市,并没有足够胆量投入到自己企业旗下的创投基金上来。

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开展三批共50家混改试点,第一批、第二批中的中国联通、东航物流、内蒙一机等试点企业的改革着力点,放在了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等方面。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曾表示,除去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的企业试点方案,其余试点方案也在抓紧履行批复程序。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混改试点配套政策。目前已经出台了《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2018年8月份印发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文件汇编》。

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将抓紧研究混改试点企业员工持股等政策。

各有进退

员工持股,是第三批混改企业的一个关键点。

一家暂未得到批复方案的混改企业表示,该企业方案设立之初,曾想通过开展员工持股,在市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层面大胆先行先试。

朱昌明提醒道,员工持股并不适用于资产比较重的企业,一些企业的员工需要借款持股,每年分红可能刚够还利息,激励效用不够明显。

以一些地方科研院所为例,一开始做混改的热情很高,但是经历资产评估后,以往入手的固定资产(楼和地),评估价格较高,由此带来员工认股价格也比较高,原先想做员工持股的热情开始减弱,对应的混改方案迟迟未能落地。

对于这种情况,朱昌明的建议是,可以先剥离资产,由集团出面将楼、地买回去,混改试点企业再以市场化租金向集团租用。他表示,退一步说,如果不做股权激励,改做超额收益分享或项目跟投,便能回避认购股权价格高昂,以及将来回报率比较低的问题。

在此之前,已有试点企业率先尝试了股权激励,中国联通便是其中之一。身为第一批混改企业中的一员,该集团目前已有超过7000人参与到该项激励计划中,中国联通相关人士表示,集团内部还预留了4500万股计划,用于未来创新业务、创新技术领域的人才引进。

中国联通相关人士表示,集团打破了原有按照层级授予的操作模式。他说:“包括各个省公司在内,你能拿回去多少股票,取决于你们未来三年的整个商业计划走向。”

朱昌明认为,不难看出国企员工持股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目标和模式,所谓目标就是“有效实现企业与员工利益和风险绑定、强化内部激励和完善公司治理”,所谓模式就是“同股同价、现金入股、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的模式。

朱昌明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上述目标和模式是国企员工持股试点经验的提升和总结,尤其是“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的持股理念,突破传统持股框架,适合现阶段国企混改的需要,可以有效激励国企员工。

周丽莎则建议,对于重点领域改革,未来可以引入更多非公有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改革,提高重点领域开放力度,向非公有资本有序扩大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增加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并通过增加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数量,选取更多重点领域企业开展混改。而且,入围试点的企业,混改目标需要明确,在制定方案时,需要厘清推进混改的多重条件、改革方案设计的依据、主要内容等。在改革方案后期执行过程中,对于方案的调整、补充,以及推进改革时遇到的内外部困难,都应在方案中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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