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热议 基金会投资管理趋势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李惠敏 2018-11-26 09:08: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11月22日,主题为“拾年:社会转型与中国基金会”的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18年会在江苏省苏州市开幕,活动为期两天。在23日“基金会投资”平行论坛中,多位基金会以及金融机构代表围绕“解读慈善投资新规,探讨基金会投资的起步与改进”主题,聚焦基金会投资,共同探讨“慈善+金融”的融合发展与未来。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助理何青表示,从诺贝尔基金百年发展历史来看,首先,慈善基金会运作不仅应关注募资和项目投放,还需重点关注投资管理;其次,规范投资过程运作并接受业绩差异;最后,区分“种子”和“果子”,管理人应将慈善基金视为“种子”基金,获取“果子”资金用于基金会的各项支出。

谈到《慈善组织增值保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时,善泽君执行董事刘文华指出,早在征求意见稿时,对包括投银行理财类别在内的具体投资有较细规定,但正式稿出现较大变化,只进行原则性规定,慈善组织自身拥有更多权力。但随着《暂行办法》出台,后续如何进一步实施仍存较大压力。

圆桌论坛环节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财务资产部部长刘金兰表示,多数基金会没有政府资金支持,需实现自收自支,因此一直以来多为保守投资,而随着相关管理办法出台,未来基金会如何投资成为重点问题。天弘基金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总监朱海扬表示,长期性、安全性与适度收益性是养老金投资与慈善基金的共同点,慈善基金投资也应借鉴包括坚持投资、注重大类资产配置以及匹配风险收益等方面在内的养老金投资。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谷青亦表示,一方面,需有“委托精神”,将基金会投资委托给专业投资机构运作;另一方面,多数基金会规模不大,若各基金会按一定比例成立共同投资基金,并比例获得投资回报的方式值得探索。

活动最后,中证金牛倡议,由金融与公益各方共同发起“中国慈善资产管理论坛”,推动慈善组织提高投资管理能力和投资业绩,推进慈善事业持续发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