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目标提前完成 促就业利好频出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8-12-10 0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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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5条促进就业工作的具体意见。这距离11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促进就业的针对性措施相隔仅一个多月。

从中央到地方,促进就业的政策在近期密集出台。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此举是对企业的一个激励措施。当下民营中小型企业,尤其是高科技小型企业,人工成本高,且灵活用工的新业态快速发展,政府需要针对这些情况来适时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降低中小企业用工成本

在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稳就业"被列为下半年要重点做好的"六稳"工作之首。《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但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就业的影响应高度重视。《意见》提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返还的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智联招聘10月份发布的2018年第三季度《中国就业市场景气报告》提出,三季度中国仍呈现中型和小型企业的就业形势相对较差的状况。其中,大型企业的CIER指数(市场招聘需求人数/市场求职申请人数)为2.87,而微型企业的CIER指数为1.23,小型企业CIER指数最低,为0.9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意见》发布当天的吹风会上表示,根据统计分析,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贡献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其创造就业岗位有着强大的能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返还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最明显的效果是降低中小微企业的成本,从而进一步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这对稳定整体的社会就业情况起着间接性的影响。”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向运华对记者表示,返还部分失业保险费对稳定就业有一定积极作用,失业保险基金自身也有充足的结余,不过该措施作用几何不好量化,此前亦出台过“稳岗补贴”政策。并且,操作方面面临着“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标准确定问题。

除实际操作方面可能面临的问题,王广州表示社保政策影响企业经营成本更多还是需要从养老保险费率降低的角度出发。

人社部数据显示,社保费率自2015年以来历经五次下调,总计下调接近10%。前四次从41%下调至37.25%。当下养老保险费率为28%左右(不同省市区费率略有差别),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仍处于从3%阶段性降至1%期间。

王广州表示:“总体上中小企业失业保险的保费负担不是非常重,影响企业成本的更多是28%左右的养老保险费率。此前国务院多次发声表示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但这一步需要平衡优化,过快的降费会影响养老保险系统的可持续性。”

2016年,人社部社保管理中心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显示,从2012年到2016年,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持续增长,但全国可支付月数却呈下降的趋势,从2012年的19.7个月下降至2016年的17.2个月。其中,黑龙江、青海等13个省(市)的可支付月份在12个月以下。

2018年4月26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5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通知》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不过,《通知》提出此举的前提条件是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高于9个月。

面对着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与分布不平衡的问题,官方层面此前提出多项举措。

2017年11月9日,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提出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的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2018年7月1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正式实施,即从各省份的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出一部分形成“资金池”,由中央统一调剂使用。

对于下一步社保费率的走向,10月31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研究提出继续降低社保费率具体办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具体方案。

在杨燕绥看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下降仍有较大空间,“如果税务部门征缴能够做实基数,在维持现有待遇情况下,下调空间能达到10个百分点,从28%下降到18%-22%。其中企业缴费率可以降至10%,个人缴费的4%或8%纳入其中,政府通过国企红利转移或者发养老金债承担4%,用以补偿视同缴费工龄。”

纾解资金难题

在官方层面,《意见》亦成为解决企业融资难的举措之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意见》发布当天表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意见》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提高其贷款的可获得性,也是帮助它解决融资难的一个方面。

根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意见》印发之日起30日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水平合理确定享受政策的困难企业范围,突出重点帮扶对象,合理确定补贴等标准,确保各项政策尽快落地。

此前,各地通过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难来稳就业的举措已不断出台。

12月3日,广东发布“促进就业九条”,政策优惠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提出加大创业融资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初创3年内的小微企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最高3万元的补贴。

9月,福建实施促进就业十七条措施,提出对去产能企业多、涉及员工数量大、就业岗位少的统筹地区,加大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调剂力度,使更多企业享受到稳岗补贴政策。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9%。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与上月和上年同月均持平。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发展预期目标,提出“2018年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的目标”。

杨燕绥表示,就业数据是经济的晴雨表之一,从数据来看就业整体形势良好,当下多项就业措施也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可能带来的就业问题。她同时表示,未来的就业存在巨大需求空间。“中国的产业结构在转型,就业也随之从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型。第三产业的服务领域用人需求巨大,如医疗社工、康复养老机构的护理员,而这最终需要职业培训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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