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加速国际化 营商环境不能掉链子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12-12 10: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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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加速国际化,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理当做得更好,尽力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新格局。为此,在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交易监管、鼓励价值投资、做好充分的风险防御准备等方面,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沪深A股市场的国际化步伐正越跨越大。沪伦通不久将正式开通;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上周在公布了2018年度市场分类评审结果后,宣布将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机制交易的合格A股纳入有新兴市场分类的全球基准指数,纳入因子为A股标的可投资市值的25%。资本市场场加速走向国际化,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

资本市场加速国际化,是新时代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金融加速推进改革开放的需要。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28周年。28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摸着石头过河”、“先探索试点,再规范发展”等阶段,逐步走出一条“符合市场规律且尊重国情”的道路,形成了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架构。而随着资本市场加速国际化,积极借鉴及参考海外成熟市场的一些制度与配套措施,并结合A股市场的发展特色加以补充与完善,将大大推动A股市场的制度环境完善。而对外资资金而言,A股市场加速国际化,恰是增配A股资产,均衡全球资产配置比例的契机,有的甚至把A股市场作为当前全球资本的避险场所。随着A股市场的逐渐开放,未来A股市场的核心资产、优质资产更容易获得全球资本的挖掘,由此提升整个市场的核心价值,进而增强在全球资本市场的地位与话语权。

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是一个逐渐积累、不断提升完善、不断改革开放的过程。经过多年的努力,今年以来已陆续有多个全球指数对A股敞开了大门:6月,A股被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9月,A股占MSCI新兴市场指数的权重提至5%;富时罗素(FTSE Russell)宣布将A股纳入其全球指数体系,预计第一阶段完成后,A股在富时新兴市场指数中的权重为5.5%;本月即将开通的沪伦通,是在上海和伦敦两地市场挂存托凭证(DR),形成东向业务的CDR和西向业务的GDR。在不突破中国境内资本管控的前提下,沪伦通将实现存托凭证和基础证券之间的转换。这是一次全新的跨越。此外,中国债市被纳入主流国际指数也将是明年的大概率事件。

如今,外资普遍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具备长期投资价值。随着A股纳入MSCI、富时罗素的节奏加快,A股将成为全球基金管理人不可忽略的市场。业内预计,富时罗素纳入A股将在9个月内完成。据测算,明年通过MSCI与FTSE被动配置资金流入约为240亿美元,再加上那些主动流入的资金,预计全年流入A股的外资规模大概在3500亿元至4000亿元人民币左右。乐观情境下,未来10年外资在A股的市值占比有望接近10%。

中国资本市场的大步国际化,源于QFII、RQFII及沪港通等多种投资渠道的建设、各项交易制度的完善和政策的开放,以及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改善,更源于国际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成果的认可。沪港通开通4年来,各项制度在平稳运行基础上不断优化,持续促进内地与香港市场的融合,提升内地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水平。深港通开通2年来,成交额稳步增长,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成为全球投资者分享中国创新经济发展的桥梁纽带。以停复牌制度为例,中国证监会于上月初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上市公司不应以相关事项结果尚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在证券市场交易出现极端异常情况时,为维护市场交易的连续性,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市场实情,暂停办理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申请等。类似的相关制度建设,还有上月沪深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及修订《股票上市规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加速国际化,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理当做得更好,尽力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新格局。为此,在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交易监管、鼓励价值投资等方面,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处理好科创板、注册制和退出机制的关系。科创板的架构为我国资本市场带来了新的期待,实质性的注册制将有助于创业投资市场形成真正的闭环,使国内优秀创新企业不再依赖海外资本市场。而设立科创板以及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必须为创投机构建立新的退出渠道。再如,做好充分的风险防御准备,保护好优质上市公司、核心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有效借鉴与利用发达国家市场的发展优势,助力A股市场的成长与壮大;又如,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持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特别强调中介机构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还有,加紧修订QFII、RQFII制度规则,统一准入标准,放宽准入条件,扩大境外资金投资范围。对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的整合投行类业务与机构、设立功能突出的投行实体的申请,应结合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积极予以研究推动,全力探索建设富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银行。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人民币国际化与可兑换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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