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12月11日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信息,其斥资80亿元投资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下称“中电核”),占中电核股权的26.76%。
这是中国人寿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又一个案例。事实上,今年以来,银行、保险等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最有力的例证是,债转股的资金到位率从2017年年底的8%左右提升到目前的25%。
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险资金与债转股项目的资金需求有较高的契合度,但也需要选择合适的参与方式,注意其中的风险。同时,还需要完善相关政策,使险资参与债转股项目全流程顺畅。
中国人寿
80亿元入股中电核
中国人寿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再添一笔。12月11日,该公司公告称,斥资80亿元投资中电核26.76%的股权。
据了解,中国人寿此次对中电核的增资款用于偿还债务,助力企业降负债去杠杆,为中电核绿色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并促进国家电投核电业务长远发展。这是中国人寿落实《关于市场化债转股的指导意见》、《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事实上,这并非中国人寿首次参与债转股项目。此前,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实施了中石化川气东送、陕煤集团、中国重工、中国华能和黄河基金等5单债转股项目,总规模达500亿元,加上此次投资80亿元的中电核项目,其参与债转股总金额达580亿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指出,保险机构尤其是寿险公司的负债期限较长,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周期较长的特点较为匹配,寿险资金可以成为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中的重要资金提供方。同时,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跨周期特征也有利于缓解长期保险资金的配置压力,有利于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对债转股研究较多、参与意向较强的险企主要是大型险企,而中小险企则相对谨慎,更青睐收益稳定的长期投资或进退较为灵活的中短期投资方式。
债转股资金
到位率达25%
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政策已开始显现成效。“签约多、落地少”的现象有所改善,资金到位率明显提升,目前已达25%左右。
东方证券分析师潘捷认为,近期有关债转股的关注度有所提升。从已签约的项目来看,市场化债转股多由银行系子公司主导实施。银行不得直接债转股,而是以设立债转股子公司的方式进行。
2016年11月份以来,五大国有银行先后公告发起设立债转股子公司,开展债转股业务。此后,股份制银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也开始布局债转股业务。
1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实施机构从事市场化债转股;同时,该通知明确允许保险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从2016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开始,近两年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鼓励和支持市场化债转股,包括扩大参与机构主体和转股债权的范围,鼓励多种市场化运作模式,为市场化债转股提供资金支持等。
在扩大参与机构方面,允许保险业实施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并鼓励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依法依规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外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进一步扩大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的范围。
在运作模式方面,鼓励多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如收债转股、发股还债、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
今年以来,债转股的项目推进情况也有所改善。根据发改委官方微博12月5日消息,据初步统计,目前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项目总数达226个,到位金额4582亿元,资金到位项目数142个,资金到位率25%。其中,地方国有企业签约130个,到位金额2291亿元。2018年以来,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项目总金额1711亿元,参与债转股的民营企业显著增加,今年签约金额达250亿元。
对比来看,据发改委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各类债转股的投资机构已与102家企业签署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协议金额超过1.6万亿元,但已落地债转股项目金额仅1200多亿元,项目落地率仅有8%。可见,今年的债转股项目落地率已大幅提升。
业内人士认为
尚需完善配套政策
尽管今年债转股的热度上升,资金到位率明显提高,但整体来看,债转股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理顺相关机制,让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和投资企业都获得正向效应。
分析人士认为,债转股具有股权投资规模大、期限长、退出难度较大等特点,同时,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大多陷入经营困境,短期内盈利能力不足甚至没有收益。因此,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时候心中仍有顾虑,也需要对债转股企业进行深入的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除了解决好资金的问题,债转股的企业还需要在经营上取得突破,改善企业赢利状况,才能为参与债转股的投资企业带来良好收益。”一位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投资企业来说,债转股依然面临较大的定价风险、退出风险等。
因此,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还应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稳定交易各方的政策预期,包括进一步理清债转股交易过程中的定价机制、风险承担机制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应配套政策。同时,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债转股的交易成本,如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发挥产业基金激励引导作用等。
上述人士表示,为企业提供资金,减轻其负担,降低其杠杆率,只是债转股的目的之一,更重要的是帮助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改善经营状况,形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做好了这些工作,债转股的工作才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