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能按照约定还款,坚瑞沃能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重整。坚瑞沃能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债权人陕西凯瑞达公司(以下简称“凯瑞达”)的《催款函》,告知因公司未能按照相关约定还款,凯瑞达公司已委托律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坚瑞沃能应于2018年11月20日向凯瑞达公司付款30.75万元,逾期应向凯瑞达还清欠款总额人民币530.75万元。但凯瑞达向坚瑞沃能发送催款函后,对方仍未付款,鉴于坚瑞沃能未能依约还款,凯瑞达委托律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坚瑞沃能破产重整。
凯瑞达在《催款函》里强调:法院一旦受理,届时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坚瑞沃能承担,望贵公司慎思对待,及时偿还欠款!
对此,坚瑞沃能方面表示,根据公司目前自身的债务状况,公司不排除接受相关债权人向西安中院提起的破产重整申请。若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将对公司的恢复生产事项、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乃至债务危机的化解均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告指出,目前,西安中院只是收取了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重整的立案材料,是否能正式受理尚需取得西安市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因此能否正式受理尚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公告后第二天,坚瑞沃能收到创业板的关注函,要求坚瑞沃能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破产重整的具体流程,详细说明从法院收到债权人提出的破产重组申请到作出受理裁定,尚需履行的审批、报备等程序,以及法院作出受理裁定后的后续流程和相关安排。并结合现有债务规模、逾期债务金额及类型、资产冻结情况、债权人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公司偿债资金筹集情况等,详细说明后续偿还债务的安排,并说明公司是否已出现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同时,关注函还要求坚瑞沃能结合目前经营情况、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等详细说明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并要求坚瑞沃能对照相关规定,详细披露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法院作出公司破产重整受理裁定的不确定性、若法院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可能存在被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等。
根据《破产法》,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自《破产法》实施以来,有多家上市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得以重生。第一家成功进行破产重整的浙江海纳,现已改为众合科技。2007年9月份,法院受理了浙江海纳债权人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当年11月份,法院批准了由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整计划,2008年,浙江海纳将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成为一个“净壳”,随后进行了资产重组,其主营业务也由单一的半导体节能材料拓展为节能减排和轨道交通业务为方向的大机电产业。
在陕西的上市公司中,炼石航空的前身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9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通过破产重整,注入资产,置换炼石矿业100%股权使公司的发展回到正常轨道。中再资环的前身*ST秦岭也是通过破产重整获得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