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山东菏泽12月18日宣布取消住房限售之后,12月19日下午,广州市宣布,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这意味着公寓、商品、写字楼产品均可出售个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菏泽和广州对于原有楼市调控政策中部分内容适当作出调整和修正,是符合市场发展需要的,也符合“一城一策”的政策导向。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认为,本轮房地产调控最大的特点是一城一策,而分类调控是本轮调控的主要基调。未来在房地产发展平稳健康的总体要求下,不仅仅是一城一策,也可能是一城多策。库存过多的区域松绑政策,库存少的区域加码调控。
12月18日,山东菏泽住建局在其官网挂出《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根据该文件,菏泽决定取消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一石激起千层浪。12月19日傍晚,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又发布了《菏泽市取消限制存量住房转让期限规定的情况说明》。根据该份情况说明,自2017年11月山东菏泽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有关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因不能办理过户而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规定的愿望十分迫切。近年来,受转让期限规定的影响,菏泽市二手房交易价格出现同比增长较快的势头。为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出现大的波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过认真调查和评估,菏泽市住建局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据了解,菏泽市是自2016年四季度本轮房地产调控开始后,第一个官方宣布取消限售的城市。在菏泽市宣布取消限售第二天,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及对该文件的解读,明确表示,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也就是说,2017年3月30日前出让地块,公寓、商品、写字楼产品均可出售个人。
根据易居研究院《中国百城商业地产报告》,2017年3月(含3月)之前的12个月中,广州商服类物业月均成交约为16万平方米。而在政策出台后,即2017年3月以后的12个月中,月均成交为4万平方米,出现断崖式下跌。显然,广州此次放松限售利好开发商对于此类物业的去库存。
记者注意到,无论是菏泽取消住宅限售,还是广州放松商服类物业限售,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放松,并且体现了“一城一策”的特点。而在政策放松界限上,也非常有针对性,比如,广州对于2017年3月以后的物业,依然规定只允许企业认购,这也说明政策是松紧一致的,此类物业当时既然限定了企业认购,那么开发商在此类物业投资方面本身开始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