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我国上海自贸区挂牌已过去5年时间,自贸区的建设也成为我国推进对外开放的新途径以及“新名片”。
自今年10月份《中国(海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正式发布后,我国自贸试验区已扩大至12个,对外开放区域布局不断优化。
自贸区金融改革由点及面
上海自贸区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的”领头羊”,在已有经验基础上,目前已逐步提高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程度,对已经实施的自由贸易账户功能进行了拓展。
上海金融学院浦东研究院执行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处于自贸区金融开放最前沿的上海自贸区,其最主要的经验是将金融开放和金融风险方法结合起来,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金融对外开放:一是重视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FT账户体系实现了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成为境外融资、结售汇便利化等重要金融改革的基础;二是金融等领域一大批服务业扩大开放项目落地生根,涌现出全国第一家以“先证后照”方式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全国第一家再保险经纪公司、全国第一家航运财产保险公司等,这些经验和措施都可以复制推广。
事实上,目前上海自贸区的自由贸易账户已经获批复制推广到海南自贸区,而这也是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辐射全国的第一步。肖本华预计,未来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还将向其他自贸区复制推广,与此同时,也将持续推进自贸区限额内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落地。
“在金融改革对外开放方面,各个自贸区都结合当地特点进行了一些差异化探索,如福建自贸区的闽台金融合作,天津自贸区的融资租赁,浙江自贸区围绕油品贸易积极推进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建设,广东自贸区加大对香港和澳门的开放,降低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等。”肖本华表示。
政策“红利”推广至全国
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其中,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等,都是新提法。
对此,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贸区金融对外开放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一是在资本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加快创新。比如对外资金融机构持股中资机构不设比例上限,鼓励外资金融机构投资;二是市场基础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拓展自由贸易账户的投融资功能和适用范围,加快与境外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三是在金融监管方面,确保金融开放程度与监管能力相匹配。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赵亚赟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贸区金融开放可以引进国外的金融机构和投资,可以部分解决我国很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我国自贸区发挥辐射作用最好的是广州自贸区,很注意配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此外,上海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通江达海的巨港,对长江三角洲乃至整个长江流域经济的带动作用不言而喻,但目前上海自贸区目前的辐射作用还不明显,假以时日可以先带动长三角地区,进而到长江中下游地区,最终扩展到整个长江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