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晚,新大洲A公告称,公司于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新大洲A同时公告称,公司于1月10日收到海南证监局《关于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新大洲及其子公司天津恒阳、新大洲实业为陈阳友、刘瑞毅、讷河瑞阳向北京京粮鑫牛润瀛一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和补偿款的承诺函》事项出具了《担保函》。
经查,海南证监局发现,上述担保事项中的担保对象陈阳友为新大洲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兼新大洲董事,刘瑞毅为陈阳友配偶,讷河瑞阳的法人代表及单一股东为陈阳友,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上述《担保函》上分别盖有新大洲及子公司天津恒阳、新大洲实业的公司公章,且新大洲出具的《担保函》上附有董事长王磊与总裁许树茂的签名。上述关联担保行为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新大洲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且未及时披露,未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此外,1月4日,新大洲A发布公告称,因上述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董事长王磊、陈阳友、总裁许树茂共3人被海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1月3日,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持有新大洲A的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8948.17万股,占其持有新大洲A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0.99%。此外,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直接持有新大洲A股份149.99万股,累计被冻结的数量14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