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多位董事“炮轰”实控人家族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于蒙蒙 2019-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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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1月25日晚披露《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冻结及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公司董事对该内容给出了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董事许磊、董红、袁佳宁,独立董事陈国欣、雷达、田迎春、赵亮等人均不同程度发表对于公司大股东韦氏家族的谴责。有董事建议在查明上述情况后,要求公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告显示,高升控股存在违规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形。高升控股去年曾进行过披露,根据公司后续自查并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核实,除前期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仍存在其他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现将截至目前了解到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重新梳理并补充披露。

董事许磊、董红表示,大股东韦氏家族及其实际控制人韦振宇一贯不诚信,在过去多次承诺已无其他担保或者借款的,并且2018年在湖北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场检查及督促下依旧隐瞒。本次大股东韦氏家族及其关联人又突然向上市公司提供新增6笔涉及上市公司的担保信息,两笔涉及上市公司的以共同借款方式产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人进一步指出,就《进展公告》中涉及的各项内容及数据,公司未向其提供足以判断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详实资料。公司亦未就《进展公告》披露事宜提前通知本人,其已向公司及大股东要求提供进展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资料(华嬉云游所占用公司资金的对应的财务凭证、银行流水等),但截至目前尚未取得全部担保证明材料。 

“对于上述情况和目前获悉的资料,本人作为公司董事无法确保公告内容是否存在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也不能排除是否韦氏家族伙同第三方,侵犯上市公司利益。”许磊与董红表示,在查明上述情况后,要求公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议公司或者董事会必要时及时报警,申请司法介入。

董事袁佳宁认可法院判决的相关事项,但对公告内容的完整性持保留意见。“由于大股东关于出售资产,尽快解除上市公司担保责任的说法已存在半年之久,虽经多方催促,至今未见转机。因此,我们对公告第六项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中大股东采取关于通过出售资产,尽快解除上市公司担保责任的表述严重担忧。”

独立董事陈国欣、雷达、田迎春、赵亮称,公司大股东严重违反公司正常审议程序,利用掌控公司印章的权力,私自一而再、再而三地用上市公司为其家族企业提供资金借贷担保、或将上市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造成上市公司成为诸多诉讼案件的被告,引发巨大危机。在相关违法违规问题暴露后,大股东又一贯不诚信,不仅不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反而刻意隐瞒更多违法违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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