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帆
日前,一份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统计报告引起市场关注。这份出自荣正咨询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统计与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全年A股股权激励计划总体公告数量达409个,创下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以来新高,略高于2017年405个的水平。纵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十余年的发展演变,可以发现,这一工具正逐渐成为改善公司治理的利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于2005年,其后的10年间,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持续增长。其对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业绩发挥的积极作用逐步显露。
之后,随着市场化改革思路的演进,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13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8月13日起施行,其总体原则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根据宽进严管的监管理念,放松管制、加强监管,逐步形成公司自主决定的、市场约束有效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翻开新的一页。
2018年8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进一步扩大股权激励对象,并吸纳进外籍员工,同时规定该外籍对象可以开立证券账户。这主要是在资本市场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前提下,国内上市公司由于技术引进、人才引进、走出去等原因导致员工构成变化,股权激励作为发挥和保持公司技术优势的工具,对掌握核心技术或任职高管的外籍员工一视同仁十分必要。
结合这一制度的演变脉络以及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数量的增长也可以看出,股权激励这一舶来品,正逐步与中国文化背景的A股上市公司治理相融合,通过统一高管等激励对象和股东的利益,使之更多地关注股东价值最大化,促进经营者更多地关心公司长期利益,有利于形成长期股东回报机制,同时,股权激励机制的建立将强化董事会的作用,强化对管理层的约束,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更加规范的运作。此外,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去年11月份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明确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相信这些政策组合,将在2019年,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以及公司治理层面,进而在二级市场稳定方面,发挥出应有的作用。